长江日报
全国广播影视局长座谈会近日在重庆召开。广电总局局长王太华在会上提出要求:各省区市广播影视局要始终坚持把正确的舆论导向放在首位;坚持新闻立台的理念,坚决履行广播影视引导社会、教育人民、促进发展的职责;不能唯收听收视率,更不能将其作为评判节目的唯一标准。(7月8日《重庆晚报》)
应该说,无论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立台的理念,还是坚决履行职责、不唯收听收视率,都是广播影视部门和单位应该做到的,王太华代表广电总局提此要求,名正言顺而且非常必要。不过,从网民的反应来看,很多网民对此有着不同看法,尤其对“教育人民”之说表示不认同,甚至表示反感。
就“教育人民”而言,这四个字其实暗含着一个前提,即广播影视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人员总是正确的,而人民群众容易误入迷途,因此需要前者经常教育、引导后者。这个前提显然不成立:人民群众固然有不正确的时候,但电台、电视台也是一帮“人民群众”办的,影视剧同样是一帮“人民群众”编、导、演出来的,他们本就是人民群众的一部分,怎么可能永远正确呢?况且,很多广播影视节目重在传播信息、弘扬文化、娱乐生活,未必应该具有教化功能。本该是“服务人民”的广播影视,怎么变成了“教育人民”呢?
即使广播影视系统的各级领导干部,其实也是人民群众的一部分,既然如此,无论从逻辑上讲还是从现实情况看,他们难免也有不正确的时候,并非天然具有教育、引导人民的资格。再换一个角度,领导干部是人民群众的公仆,应该时刻听从人民的意见,遵照人民的意志行事,接受人民的批评和教育,怎么能反其道而行之,让仆人们时时教育、引导主人呢?
人民群众不仅是国家的主人,而且是历史的主人,是创造历史、推动社会进步的真英雄,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人民群众中固然有一些人会犯错,但从总体上讲,人民群众才是最高明的、最正确的,他们的眼睛比谁都明亮,他们的选择比谁都正确,他们从来就不是什么“愚民”,而只是一些当权者将他们视作“愚民”,甚至对他们实施“愚民政策”。
相反,历史和现实一再表明,往往有一些官员走向了人民群众的对立面,需要人民群众引导之、教育之。就眼下的情况来看,官员犯错的概率并不低于普通民众,几乎每一种普通民众可能犯的错,官员们都会一犯再犯,甚至于,有些民众犯错正是受到了官员犯错的启发和引导,呈现出“上行下效”的态势。在这种现实情况下,谁有资格“教育人民”?“教育人民”从何谈起?
不得不说,“教育人民”是一种过时的说法。这种说法意味着权力者正确,而民众弱智,这不符合事实,也不符合历史唯物主义;这种说法还意味着权力高高在上,权利俯首帖耳,这不符合民主法治的要求,更不符合历史发展的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