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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9 19:29:00 |显示全部楼层

1983年4月,司法部长刘复之调任公安部长。1982年立案74万多起,其中大案6.4万起,1983年头几个月,发案率继续猛烈上升~

针对当时极为严峻的治安形势,刘复之很快就亲自起草了一份名为《关于发挥专政职能改善公安装备》的报告,并在7月16日送报中央~

 

好像先是开展反精神污染的吧~

 

 

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把故意伤害、流氓、强奸等罪行的法定最高刑上升至死刑,而且要求从严、从快、从重处理,为严打提供了法律根据~

 

一个月后,即1983年的8月25日,中共中央正式作出《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要求各地在三年内组织三个战役,依法将犯罪分子逮捕一大批,判刑一大批,劳教一大批,注销城市户口一大批,并且杀掉一批有严重罪行、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犯罪分子~

 

3年半的时间里,各地公安机关共查获强奸、盗窃、流氓等团伙19.7万个,破获刑事案件164.7万余起。各类刑事案件的发案率大幅度减少,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大大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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