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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公告 2010年 第3号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召开“陕西省调整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定于2010年9月上旬召开“陕西省调整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听证会”,对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调整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24名听证会参加人,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1、消费者11名,由省消费者协会推荐。 2、经营者4名,由省城市燃气热力协会推荐。 3、人大代表2名,由省人大常委会推荐。 4、政协委员2名,由省政协推荐。 5、政府部门代表3名,分别由省政府法制办、省财政厅、省建设厅各推荐一名。 6、专家学者2名,由省物价局聘请。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10位,由省物价局根据市民报名顺序选取。 (三)新闻媒体 本次听证会设新闻媒体席10位。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自愿参加听证会的旁听人员于2010年8月5日至2010年8月17日将个人报名信息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lsld2630@163.com (具体报名信息内容见附表)。 (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新闻媒体于2010年8月5日至2010年8月16日向省物价局报名。 (三)推荐参加听证会的人员由推荐单位于2010年8月16日前将参加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和联系电话等相关资料函告省物价局综合法规处。 联系电话:87291486、87293391、87294735(传真) 特此公告。
附表: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信息表
二〇一〇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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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tm个头,他们选择的那些人能真正帮老百姓说话吗?也就是为涨价打个幌子,就光复杂的报名程序把想参与的老百姓都挤到外边了。我从来没有听过一次听证会后什么东西掉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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