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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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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6 13:46:00 |显示全部楼层
陕西省物价局公告
2010年
第3号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召开“陕西省调整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定于2010年9月上旬召开“陕西省调整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听证会”,对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调整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24名听证会参加人,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1、消费者11名,由省消费者协会推荐。
    2、经营者4名,由省城市燃气热力协会推荐。
    3、人大代表2名,由省人大常委会推荐。
    4、政协委员2名,由省政协推荐。
    5、政府部门代表3名,分别由省政府法制办、省财政厅、省建设厅各推荐一名。
    6、专家学者2名,由省物价局聘请。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10位,由省物价局根据市民报名顺序选取。
(三)新闻媒体
    本次听证会设新闻媒体席10位。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自愿参加听证会的旁听人员于2010年8月5日至2010年8月17日将个人报名信息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
lsld2630@163.com (具体报名信息内容见附表)。
    (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新闻媒体于2010年8月5日至2010年8月16日向省物价局报名。
    (三)推荐参加听证会的人员由推荐单位于2010年8月16日前将参加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和联系电话等相关资料函告省物价局综合法规处。
    联系电话:87291486、87293391、87294735(传真)
    特此公告。

     附表: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信息表



二〇一〇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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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6 18:44: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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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6 20:16:00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证会就是涨价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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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7 10:41:00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证tm个头,他们选择的那些人能真正帮老百姓说话吗?也就是为涨价打个幌子,就光复杂的报名程序把想参与的老百姓都挤到外边了。我从来没有听过一次听证会后什么东西掉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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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9 16:36:00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天然气该涨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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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9 17:48:00 |显示全部楼层
一旦召开听证会 那就证明要涨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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