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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fficeffice" />
我市自ffice:smarttags" />2007年12月1日起执行商品房销售价格“一价清”规定(市物发[2007]291号、市物发[2007]318号)以来,对规范房地产市场价格行为,加强商品房市场价格监管起到积极作用。我市绝大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都能严格按照“一价清”规定要求,认真做好商品房销售价格“一价清”工作。但是,仍时有市民反映的举报部分开发企业在交房过程另行收取天然气安装工料费、有线电视安装工料费,不执行商品房销售价格“一价清”规定的问题。为更好规范商品房价格行为,现将商品房销售价格“一价清”规定及商品房价格监管规定重申如下,请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认真遵照执行。
一、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须严格按照市物发〔2007〕291、318号文件规定,认真执行商品房销售价格“一价清”和明码标价规定,建立健全明码标价制度,做好商品房“一房一价”和商品房“一房一标”工作。新建商品住房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等属于房屋公共设施、设备的建设费用,均包含在住房价格中,因此,天然气安装工料费、有线电视安装工料费,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不得另行向购房人另行收取。
二、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须在7月20日前对商品房销售价格“一价清”规定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未按规定执行的自行清退,对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拒不执行商品房销售价格“一价清”规定、不明码标价的,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将依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查处,情节严重的将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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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咨询过阎良物价局,管“一价清”的相关人士不在,26号后就回来,他们让26号后拿着购房合同去阎良物价局咨询。
到时候咱们大家可以约个时间一起去找物价局。
人多力量大~看物价局给咱们一个咋样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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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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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市物价局召开全市商品房“一价清”政策落实情况汇报会
根据工作安排,9月10日,市物价局召开了全市商品房“一价清”政策落实情况汇报会,集中听取了各区县物价局7月份以来落实全市商品房价格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开展督促清退和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汇报,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晰政策,解答疑惑,汇总数据,就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物价局纪检组长丛远飞同志参加会议并讲话,各区县物价局具体负责“一价清”政策落实监管的工作人员及市价检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9月9日,全市对违法收取的天然气初装工料费和数字电视安装工料费等两项费用已经清退合计8417户,退款金额约1368万元,准备清退914户,停收811户。其中,未央区确定了10个楼盘,1个楼盘已清退395户,退款73万余元,3个楼盘正在准备清退,6个楼盘正在检查;阎良区已清退461户,退款280余万元;长安区已清退173户,退款23万余元;雁塔区已清退265户,退款83万余元;蓝田县已清退213户,退款56万余元。新城、莲湖、碑林、灞桥、临潼、高陵等区县都及时召开了会议,对辖区楼盘进行了摸底和统计,发放了提醒函,指导辖区企业建立健全了价格管理制度,部分企业正在清退和正在筹备清退工作。市价检局法制科检查楼盘6个,已清退151户,共29万余元;检查二科检查楼盘30个,已清退2155户,共400余万元;举报中心检查楼盘27个,其中19个楼盘已清退505万元,停收149万元。
丛组长在讲话中指出,会议开的很及时,区县都准备了材料且汇报很实,效果很好。听取汇报有三点感受: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各区县在市局7月份相关会议后,一把手亲自组织学习和传达,统一思想,制定了方案,做了大量具体工作,体现了领导重视,工作进展有序。二是工作措施得力。各区县在展开工作前,普遍进行了调查摸底,制定了工作方案。未央区、莲湖区还采取上门宣传政策、发送《提醒函》、组织房地产企业召开专题会等方式把政策落实到位,临潼区、高陵县还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召开会议明确政策提要求,各区县还普遍根据举报线索开展了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三是阶段成效明显。通过区县努力,全市大多数房地产企业进一步了解、认识并执行了政策规定,积极主动开展了自查自纠和多收价款清退工作,涉及面广、清退数额大,进展较顺利,社会影响良好,群众受益明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总结回顾目前的工作情况,丛组长指出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区县工作还停留在宣传和动员上,对违反政策规定的房地产企业监督清退、检查处理的力度不够。二是不同程度存在畏难情绪。有的区县思想上还有顾虑,认识上还有偏差,开展工作还有畏难情绪,信心不足,决心不大,力度不够。三是政策理解不准确。遇到政策问题不能及时解决,执行政策不统一。今后政策界限问题由市局房价处解释,执法检查问题由市价检局协调解决,确保工作持续有效推进。
就下一步工作,丛组长提出了四点具体要求:一是要加大工作力度。对违反“一价清”政策规定的一律要严格查处,特别是要注意把“群众投诉多的、群众上访的;承诺不收取的;承诺清退的”这三类房地产企业和楼盘作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区县工作要齐头并进、平衡发展,要切实在监督清退上、检查处理上有进展、有成效。二是要把握政策界限。切实以2007年12月1日为界,严格按照市局统一明确的政策要求,积极做好开发商的工作,通过大量具体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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