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蓝天路上一个正在经营餐饮业的经营者。我们的店是去年年底装修,今年一月一日和房东签的合同,二月二十三日试营业到现在的。当时开店做餐饮的意图告诉了房东,并且开店以前我们找到锦绣名苑的物业经理问他是否可以开餐饮业,他说只要油烟不大就可以,说这里也确实少个饭店。于是我就开始着手给店装修买厨具餐桌等等等等。
开业之后总算付出得到了回报,生意还不错。可就在我们开业后的第二个月物业告诉我们不卖给我们电了。原因是楼上面的业主说当时开发商卖房给他们的时候承诺楼下不能开餐饮业,所以物业现在要停我们的电。我们找到物业说当时开店之前已经告诉了你们,现在这样让我们咋办?投资了十来万,才开了一个月现在不卖给电,那我们就开不下去了,我们的损失谁来承担?找物业物业的人也支支吾吾,说餐饮业不能开在住宅楼下,说环保局刚刚给他们下了文件,还要依法来制约我们。大家看看我们正大光明做生意犯了谁的法?那当时开店之前为什么不说,为什么环保局没有下文件?这不是明摆着害人吗?
听说开发商是咱们阎良区的一位德高望重的政协委员,那您更应该站在一个更高的角度来处理这个事情,这样处理与咱们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真的不相衬呀!您说呢?
我们在这里做一个调查希望大家本着公平合理的态度给我们指一条明路,或者大家有在蓝天路工作居住的朋友,问问他们蓝天路应不应该有餐饮业的存在?并说出大家的理由,我们在这里将由衷的感谢,拜托了······
我们也对来我店就餐的顾客作出问卷调查,随后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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