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俊一幼儿骨折事情经过:ffice ffice" />
ffice:smarttags" />2011年3月17日上午10:35分左右,中一班幼儿韩俊一(幼儿园没有叫韩刘俊一的幼儿)做完早操后在老师组织的户外游戏中自己意外摔倒。当班老师立即上前询问孩子情况,疏散围观幼儿,并及时通知保健医及园领导。园领导在第一时间内又通知了孩子母亲。由于当天室外寒冷,又不能让幼儿在地下躺着受冻,园领导、保健医等人将孩子抬放到幼儿床上(未动孩子疼痛的左腿),将孩子抬入到幼儿园室内走廊。此时孩子母亲赶到,当班老师给家长讲了事故的经过,园领导和老师数次提出叫救护车送孩子去医院检查,孩子母亲坚决不让,一直要等自家亲戚过来,致使孩子在幼儿园走廊等待近一个小时。(在家长等待自家亲戚的过程中,当班老师及时、全面的了解了事故的经过,班里的孩子们都说韩俊一是自己摔倒的,并没有任何人碰撞她,这和老师述说的事故经过是一致的)。中午未下班幼儿园正副园长就及时赶到医院看望了孩子,并给孩子及家长买了食物,就孩子的情况和家长沟通,园方表示会尽力配合治疗孩子,并承担幼儿园应承担的责任。当天晚上,当班老师还购买了慰问品去医院看望了孩子。孩子在中医医院治疗期间,园领导及老师又数次购买慰问品、图书及玩具到医院看望。孩子在转至朱老二骨科医院后,园领导及老师又购买慰问品及时到富平骨科医院看望孩子,孩子在住院期间,园领导和老师经常与孩子家长通电话,及时沟通、了解孩子的病情及治疗情况直至出院。
近期发展情况:
孩子在住院期间,孩子家长及亲戚三番五次为孩子骨折事情和幼儿园交涉,园领导明确表示幼儿园会本着“积极治疗孩子”及“是我园的责任我们毫不推卸”的原则处理此次事件,并给家长拿了两份与幼儿园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意外伤害管理条例》)让家长学习,明确幼儿园应负的责任。
但孩子手术后家长提出的赔偿要求和幼儿园需承担的责任相差太远。(医疗费7683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000元;住院营养费1000元;住院期间护理费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