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欢迎网民“爱阎良”对我办工作进行监督。关于门前两侧安装护栏的问题,2009年5月,我办基于以下两点因素决定安装:一是出于群众安全考虑。在未安装栏杆前,曾发生数起因两侧门店购物人员横穿出入通道而发生碰撞事故,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二是为了保障机关正常办公,便于出入车辆通行。在之前经常有群众为图方便,将自行车或电动车停放在街道办出入通道,影响到车辆通行。故我办经过慎重考虑,在充分征求门前商户意见的基础上,安装了护栏。护栏并未占用盲道,安装两年多来,护栏保护了行人安全,没有再发生一起事故,得到了周围群众的理解和认可。
最后衷心感谢网民对我办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11年6月13日
坑爹的回复啊有木有?
尼玛的全区那么多单位都不知道为周边百姓安全考虑就你新华路考虑到了!还真他NND周道啊!!!
强烈建议全区各个委办局,企事业单位都学习新华路的先进经验,为周围百姓安全考虑给门口修缮安装V5护栏,
大概滤了一下 具备安装条件的单位有:(名单不分先后,只要能想到“为百姓安全”都可以安装为盼!!!)
凤凰路街道办 区防疫站 区疾控中心 交通局 财政局 农业局 教育局 土地局 规划局 公安局 粮食局 国税局 地税局 工 商局 环保局
由于以上单位门口都是人行横道 出入汽车严重的威胁到了周边百姓的生命安全 强烈建议学习新华路的先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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