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残联关于2011年扶残助学政策的公告
一、西安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扶残助学项目
1、资助对象:我区城乡低保家庭中,通过2011年普通高考,被国家承认学历的院校录取的残疾人大学生;残疾人低保家庭中,通过2011普通高考,被国家承认学历院校录取的残疾人子女大学生;城乡低保家庭中,今年考上高中的残疾人高中生和残疾人子女高中生。
2、资助标准:符合资助条件的低保残疾人大学生和低保残疾人子女大学生在校期间,每生每学年资助1000元;符合资助条件今年考上高中的低保残疾人高中生和低保残疾人子女高中生,每生一次性资助1000元。
3、申办手续:申请资助的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户口本、家庭低保证和本人身份证及残疾证(低保残疾人子女大学生和高中生还须持父母身份证和残疾证)于8月13日前到户籍所在镇(街)残联申请。符合资助对象条件的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并将上述所有证件复印件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同时交所在镇(街)残联。
二、陕西省残联“资助贫困残疾大、中专学生入学”项目
1、资助范围:当年被普通高等院校或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录取的部分贫困残疾大、中专新生(简称贫困残疾大学生)。
2、资助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本科生每人5000元,大专生每人3000元,中专生每人2000元。
3、受助对象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②遵守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努力学习。③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④本人家庭经济困难。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或领取农村社会救济金家庭的残疾人学生予以优先。
4、申办手续:当年被高校录取的贫困残疾大学生,由本人于8月13日前向户籍所在地镇(街)残联提出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附准考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残疾证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