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12年度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及残保金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纳税单位:
我区2012年我区2012年残疾人就业年审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于7月9日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征收范围
在区地税局和航空基地分局登记注册的各纳税单位。
二、 征收时间
2012年7月9日—2012年9月30日
三、 申报方式
纳税人可采取柜台申报和网上申报两种方式申报残保金。网上申
报残保金请登录:http//www.snds.gov.cn
四、 年审地点
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区地税局服务大厅
阎良航空基地地税服务大厅
五、 年审须知
(一)、认真填写年审手册,并加盖公章。
(二)、未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在年审时须带填写好的年审手册,上年度5月、10月份工资表所在会计凭证及上年度缴纳残保金完税单(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
(三)、已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在年审时须带填写好的年审手册,上年度5月、10月份工资表所在会计凭证,残疾人证,劳动部门用工合同,三金缴纳凭证(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
(四)、上年度新办企业年审须带填写好的年审手册,营业执照副本及成立后第一个月和年末工资表所在会计凭证(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
(五)、本年度新办企业年审时须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六)、各单位应按规定时间年审,未按时年审和未按比例交纳保障金的单位从2012年10月1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残保金计算公式:
残保金应缴纳数=本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1679×(上年度单位职工平均人数×1.5%-已安置残疾人数)。
阎良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前进路18号
电话:86208768 821868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