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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乘客及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维护广大出租汽车乘客的合法权益,提高整个社会监督管理出租汽车的针对性,现将出租汽车经营过程中的主要违规违章行为公布如下: 一、投诉举报主要事项 1、未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驾驶证、行驶证、未按规定插放服务监督卡,人车证卡不相符的。 2、驾车过程中有吸烟、打手机、吃零食、穿拖鞋等影响行车安全行为的。 3、驾驶员有酒后驾车、超速、超载、开赌气车、随意停靠、截头猛拐等违反交通安全法规行为的。 4、车容车貌不整洁、车内设施不全、车内卫生差、座套未按天更换且不干净的。 5、言谈举止不文明,服务态度生冷硬,与乘客发生矛盾时刁难、辱骂、殴打乘客的。 6、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故意绕道行驶、无故拒载、甩客中断服务的。 7、交接班或暂停营运时,未按规定使用交接班导向牌或停运牌的。 8、未经第一乘客同意拼座、不出具出租汽车专用票据和乱收费行为的。 9、私自藏匿乘客遗失物品拒不交还的。 10、在营运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不抢救伤员、不报案、不保护现场的。 二、温馨提示 1、乘客对出租汽车经营者、驾驶员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应自权益被侵犯之日起十日内向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机构进行投诉。投诉时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车牌号码、出租汽车专用票据或者影像图片资料等能够证明被侵权的证据。 2、当您以照片、视频、网络等形式举报违规违章行为,或对服务质量、服务态度不满意举报时,必须注意照片、视频等音像资料清晰可辨,以便调查落实。 三、郑重承诺 1、当我们接到投诉或举报后,我们将进行认真调查核实,一经查实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以书面、网上发帖或电话等形式回复给您,并对您进行一定的奖励。 2、我们将按有关规定对投诉人或举报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确保投诉人或举报人不被打击报复。 希望广大乘客、市民积极投诉、举报出租汽车经营中的违章违规行为,配合我们共同维护好我区出租汽车市场秩序。 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029-86202007 阎良区出租汽车管理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