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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的回帖被和谐了,今天再发,看你还能和谐掉不!再和谐掉就在新浪、天涯发! 经了解,大概情况是这样的: 1、年初业委会去房管所查大修基金,得知开发商收业主的大修基金只给房管所缴纳了318万2千多一点,而且不提供明细账。已交付近17万平米的小区,傻瓜也能算出来至少要6~7百万。另外,业委会将开发商侵占小区活动场所建商品房的行为向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了书面反映,业委会此举惹怒了开发商。 2、开发商至今拒绝移交资料,因没有管线图、锅炉资料、设备使用和保养资料,导致新聘的梧桐物业在维修服务中困难重重,梧桐物业在接管后发现了小区安全设施、配套设施、供水、供电、道路等许多问题,物业多次与开发商协商未果,将问题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部门反映,物业此举也惹怒了开发商。 3、新来的梧桐物业不知深浅,竟然向振兴街道办的下属部门——皇冠社区居委会收取物业费、水电费、暖气费,还要收居住在皇冠小区的政府人员家的物业费、水电费、暖气费,额的神呀!胆子也忒大了! 综上所述,于是发生了社区人员协助开发商征集业主签名,要把新物业撵出去、改选业委会,可笑的是开发商到处张贴的小广告落款竟然是“E区项目办”,所谓“E区项目办”是一个既无工商注册、也无税务登记的包工头,招聘和解聘物业单位是业委会和业主的权利,与你“E区项目办”没有一毛钱的关系,倒是业主可以拿着“E区项目办”的各种收费凭据到物价局去,对没有工商和税务登记就收费的行为讨一个说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