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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30 17:24:10 |显示全部楼层





  城管执法需着统一执法服装 记者 杨小刚 陈晨 摄
  核心提示:
  近日,各地纷纷爆出城管执法队伍与执法对象起冲突,甚至冲突升级引发打斗事件。这一系列现象不光引起很多网友的广泛关注,也引发了城管执法队伍的反思:城管队伍与被执法对象真的水火不容,非要暴力相见吗!非得要通过打斗,才能实现执法目的吗!
  华商网讯 (记者 杨小刚 陈晨)6月24日,西安市莲湖区城管执法局,邀请行政法学专家进行研讨,制定了一套城管执法的精细化操作过程,其中有一条:城管执法邀请司法公正,以期在正常执法过程中实现权威化,同时期望实现执法的自我监督。
  城管执法冲突频出 凸显行政执法备受掣肘
  钟楼城管殴打7旬老妪,最终调查结果系城管队伍的临时工所为;延安城管跳踩执法对象头部,后涉事城管执法局局长出面道歉;带着10余人殴打商贩,最终查清,带头打人者并非城管人员,而是西大街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巡管队小组长崔健堆(也属临时工),而6月26日,崔健堆被莲湖警方刑事拘留……
  一系列热点事件,将城管执法与执法对象的对对错错,又引向媒体竞相报道、民间口口相传的风口浪尖。从执法现场的混乱,执法双方各执一词,到网络上对城管队伍执法形象一边倒的骂声,都隐藏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各方苦衷,让人们难辨别是非。
  城管队伍的普遍声音是:执法对象的单一性、执法环境的严峻性、执法任务的艰巨,仅靠好言相劝、有序疏导,远远达不到预期的执法效果。有时甚至出现反复劝说而无动于衷的状况,更甚者,执法对象的不理解、谩骂、推搡甚至围殴都是时有发生的。
  被执法对象的不解是:上来就收东西甚至动手,现场狂言威胁,而待事发后,又出来所谓“临时工”的说法,或者涉事者被处理的高调言论,也难以阻止类似事件在别处再度发生。
  那么,华商网记者不禁要问,非暴力冲突不能解决执法过程中的问题吗!城管执法队伍的强势举动,执法相对人的孱弱呐喊,真的是一种不对等的呼声吗!我们无从判断,本着同情弱者的态度,媒体往往将质疑的矛头指向执法者,网络舆论也往往会帮助弱势群体形成排山倒海的质疑。在这里,本网记者关注的是:如何避免城管执法中的冲突事件;城管执法人员如何理性看待自己的执法身份;执法相对人,又如何有效地保证自己的诉求,避免冲突事件发生——在遵守规章制度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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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30 17:24:58 |显示全部楼层





  莲湖区城管执法局对文明执法进行集中学习 记者 杨小刚 陈晨 摄
  全省首例 城管执法邀请司法公正
  同时思考这一问题的,不光有社会各界人士、专家学者,还有执法者本身。6月24日,西安市莲湖区城管执法局邀请相关行政法学专家,将城管执法程序的精细化作为一项议题,最终研讨出“邀请司法机关下派的公证机关作为城管执法活动的全程见证者”等数条工作制度。
  “在城管执法队员取证,下达暂扣单、或遇到执法相对人逃避送达或者拒收时,公证处工作人员会为送达行为做出有效见证。”昨日上午,莲湖区城管执法局局长刘卫介绍:“这种公证制度,是我们针对工作中长期存在的问题,反复思考,结合法学专家的建议,形成的工作模式……不仅是为了保证执法过程顺利进行,也是对执法队员的执法程序不规范的一种威慑和监督。”
  目前,莲湖区城管执法局设立的城管执法法律公证室,共有四名工作人员,每次参与城管执法活动时,至少要求两名(包括)以上的公证人员参与,待执法活动结束,公证人员会出具公证文书,随着城管执法的相关卷宗同步进行,直到下一步移交起诉,或者法院强制执行,这份公证书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邀请司法公证全程介入城管执法活动,只是一项新的举措,我们的目标是,精细工作流程,提高城管执法队员的工作效率,监督他们的行为,以期杜绝与被执法对象的摩擦乃至冲突,真正实现文明执法的目标。”莲湖城管执法局副局长程华这样告诉记者。
  根据莲湖区城管执法局对执法队员关于文明执法程序的要求显示,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时,将按以下程序进行文明规范执法:一,先向被执法人敬礼。二,再向行政相对人亮出由陕西省政府监制、下发的行政执法证,表明执法单位名称和执法主体的身份。三,进行取证后指出相对人违规行为,告知其违反了具体条例,规定的名称、条款,现场依法暂扣物品名称、数量,提醒相对人可以享受的权利,有权利在60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复议,在三个月内可以到法院起诉等。四,纠违。告知相对人应当立即纠正违规行为。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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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30 17:26:01 |显示全部楼层
莲湖城管:经得起推敲的执法活动 欢迎市民拍摄监督  “若所有的城管执法部门都能引入公证环节,再按照类似文明程序执法,那么,城管执法过程中的摩擦、乃至暴力事件就会被避免,至少会大幅下降。”昨日下午,看到莲湖区城管执法局的相关规定及新规后,有网友这样感慨。
  随后,记者再次向莲湖区城管执法局核实了网友较为关心的几个问题:
  1、城管执法队伍里,临时工能否单独执法?
  答:因他们没有政府监制、下发的行政执法证,所以,临时工没有独立执法权。
  2、 若行政相对人对城管执法过程有异议,该如何维权?
  答:相对人可以享受的权利,有权利在60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复议,在三个月内可以到法院起诉。
  3、城管执法队员执法时,市民能否拍照?市民拍摄行为违法吗?
  答:正常的执法行为,是经得起推敲的,没有什么需要遮掩的,为此,欢迎市民以各种方式监督城管执法行为。而市民拍摄也是在维护自己的监督权而已,没有什么问题。
  据莲湖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程华介绍,自从公证机制引入城管执法活动后,该局共进行过50余次执法,至今无一相对人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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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30 22:05:20 |显示全部楼层
可惜很多法盲不懂这个
总以为只有记者才能拍摄执法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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