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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6 12: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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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在2月24日发生事故,当时按照交警的要求和对反车辆一块停放在恒达修理厂并修理,现在双反车辆都已修好并进行了价格评估。但是对方对调解不同意,事故一直没有处理。我想要拿回我的车交警告诉我要交2万元的押金,请问合理吗?另外我要是不交押金什么时候才能拿回我的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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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7 11: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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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规定为保障对方的权益,事故在未调解时可以缴纳一定事故处理相关费用。如果你不愿缴纳,对方也不愿对你车辆提出保全,交警就可以给你办理放车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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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7 12: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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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的车已经扣了20多天了,问题一直不能解决。也不是不愿意赔偿对方,关键是对方提出很多无理的赔偿使我不能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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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8 10: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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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案件请和办案干警联系,共同协调解决,有问题还可以和大队分管领导惠副大队长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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