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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4 00:32:24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为当事人.62厂职工。现为闫良信息港近期上传的本单位罚款5000元吃早饭事件做以下解释:

       5月5日公司领导早上9点在618现场看见外扩单位吃早饭,将62厂领导和各外扩单位负责人叫到会议室开了个会.下午62厂领导给本单位职工开了个会,尤其对现场吃早饭的现象给与警告。结果5月6日早8点40左右,我们小组的两名职工坐在桌子上吃早饭.情况非常恶劣。被我们厂长现场碰到。由于之前已经给与警告.因为单位目前开展承包立项劳动竞赛.每项工装按节点完成后给与承包奖.所以厂长给与重罚.而且罚款是承包奖内的。我作为这个班组组长.愿意接受这个处罚。我们班组5人平均每人1000。但我们小组在最近的承包立项劳动竞赛中按节点完成了任务.所以在这个月单位给我们小组同时也奖励了10000元。身为当事人.我认为领导做的非常公正.赏罚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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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去骑行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4-5-14 08:51:3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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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4 08:58:28 |显示全部楼层
就像穿鞋一样,冷暖自知!你也不用出来解释了,免得越抹越黑!一个早餐,已经引发15000的出入了!再说了,大家谁肩膀上抗的都不是夜壶!歇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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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4 12:59:50 |显示全部楼层
吃早饭罚款本身就不对。上上下下的领导在单位吃早餐就不罚了?要罚先罚领导们自己。群众路线咋走的?还在用屁股想问题?出了问题不去想解决的办法,就知道罚款,要这种领导干嘛?吃白饭的混混嘛。你领导在上班后10分钟内给大家把早餐准备好,大家10分钟内一起吃完不就行了?这样大家都吃完了不就去干活去了?要是靠罚款就能当领导找条狗就行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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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4 15:00:58 |显示全部楼层
国有国法厂有厂规,既然已经再三禁止上班期间不许吃早餐,那么从业人员就应该遵守规定。这种公然不守规定,藐视规章制度的行为在任何单位都是严厉打击对象,在私企的话已经被开除好几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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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4-5-14 15:12:14 |显示全部楼层
奖罚分明对着呢,当事人也很服气,大家就不要再说什么不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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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4-5-14 15:32:41 |显示全部楼层
厂内不允许吃早饭是规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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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4 18:36:49 |显示全部楼层
不准贪污,腐化以权谋私,这也是规定,别一整就到老百姓这就证法律规定,是谁一天大吃大喝把好好一厂整成这样,一群败家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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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4-5-14 20:27:16 |显示全部楼层
西飞的领导 就是尽责呀    都是好领导      日!!!!为吃早点开个会  你们对得起 你拿的年薪吗  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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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4-5-14 22:21:33 |显示全部楼层
噢。。原来是这样。我觉着说的挺真诚的。可信
下面是我的一点对整个事件的个人看法
平心而论,从人治的角度,这事要是不因为自己公布出来被大家都围观了的话。弄得漂亮。上面下面都有交代,都还很体面。如果我是62员工,这事要是我是当事人,我想我可能也没啥怨言了。罚五千,不还奖了一万呢么。
从法治的角度,无论是早餐对应的5000扣款,还是为了平衡扣款同步给予的10000元奖励【按照本帖的逻辑】。都缺乏一个放之各厂而皆准的依据或者叫标准。因为不是每个厂都能平衡好这五千早餐扣款的。换句话讲,这仅仅是当事管理者的一时兴起,无人监管,也不可复制。扣款和奖励的数额越大,越有刻意秀管理之嫌。但这就是体制问题了,哪个个人都生活在体制下。有时候不秀也没办法。
我们都希望自己的领导很人性,会办事。但更呼唤法治。
包青天也不过千年等一回,救得了一人,救不了一世。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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