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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展现航空城良好城市形象,根据西安市民政局的总体安排和阎良区政府的要求,阎良区民政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阎良城区路牌标志设计方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计要求 1、路牌分为碑竭式和立柱式两种。碑竭式主要用于城区人民路、前进路等城区主要十字路口。立柱式用于城区其它路段。 2、路牌设计要符合地名标志国家标准(标准要求附后)。 3、路牌设计要求整体美观大方,突出航空城特色和时代特征。航空城特色和时代特征主要体现在标志的整体外形和牌面的装饰设计上。 4、路牌上要求设置广告位,以达到以牌养牌、节省财政支出的目的。 5、方案要求必须是原创设计,严禁抄袭,因抄袭产生的侵权责任和损失,由设计者承担。 二、时间要求 本次征集活动投稿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25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柳佳宁 联系电话:029—86875109 传真:029—86202509 欢迎广大市民和专业设计工作者踊跃投稿,方案的最终确定采用专家评审和市民投稿相结合的方式。设计方案一经采用,奖励投稿人设计费3000元。 西安市阎良区民政局 2014年8月9日 附件1: 路标设置的基本要求 《地名 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关于路标设置的基本规定如下: 一、设置要求 1、安全要求 设置的地名标志不应存在对人身造成任何伤害或对环境造成任何污染的潜在危险。 2、设置方式 地名标志一般可采用:立柱式(安装在一根或一根以上的立柱上)、悬臂式、附着式(如钉挂、枯贴、镶嵌等)、碑竭式,以及其他方式设置。 3、设置高度 一般情况下,立柱式、悬臂式和附着式地名标志的下边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小于2 m时,地名标志的边角应为圆弧型。 4、设置密度 应因地制宜地确定地名标志的设置密度,以确保能够充分发挥其指位导向功能。一般情况下,街、巷的交叉口均应设置街、巷地名标志。当两交叉口间隔大于300 m时,可适当增加街、巷地名标志的数量。 二、版面内容 1、文字 地名标志上的汉字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汉语拼音拼写方法按照《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的规定执行。 地名标志的文字应使用黑体字。汉语拼音字母字样和阿拉伯数字字样见附录1 。地名标志的文字端正,笔画清楚,排列整齐,间隔均匀,整体位置适中。 2、指示方向信息 街、巷地名标志可增加标明街、巷走向的指示方向信息。 三、版面布局 1、文字 上部五分之三的区域标示地理实体的汉字名称,下部五分之二的区域标示地理实体名称的汉语拼音。 碑揭式地名标志竖置时,上部五分之四的区域标示地理实体的汉字名称,下部五分之一的区域标示地理实体名称的汉语拼音,汉字名称竖写,汉语拼音横写。 碑竭式地名标志横置时,上部五分之三的区域标示地理实体的汉字名称,下部五分之二的区域标示地理实体名称的汉语拼音,汉字名称和汉语拼音横写。 2、图形符号 设置图形符号时,地名标志左边五分之二的区域标示图形符号,右边五分之三的区域标示地理实体的汉字名称和汉语拼音,其中汉字名称标示在上部五分之三的区域,汉语拼音标示在下部五分之二的区域。 3、指示方向信息 指示方向信息标示在汉语拼音两侧,并与汉语拼音保持一定间距。指示方向信息的汉字高度与汉语拼音的高度相同。 4、颜色 街、巷地名标志:东西走向、包括东西向的斜街背景色为蓝色,南北走向、包括南北向的斜街背景色为绿色;文字颜色统一为白色。 5、尺寸规格要求(单位为毫米) 碑竭式地名标志竖置时,图文书写平面的宽为(300-1 000)mm,高为(600-2000)mm;碑褐式地名标志横置时,图文书写平面的宽为(1000-2000)mm,高为(600-1200)mm。 汉语拼音字母字样和阿拉伯数字字样 1、汉语拼音字母字样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2 、阿拉伯数字字样 1 2 3 4 5 6 7 8 9 0 附件2: 路牌参考图片 1、立柱式 2、碑竭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