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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发表于 2015-3-27 10:40:01 |显示全部楼层
3.25宝马被撞当事人脾脏已经摘除,全身多处严重性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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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5-3-27 10:58:41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管理员 把姓名遮挡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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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5-3-27 16:00:29 |显示全部楼层
当时我经过,被撞的人是在斑马线上被撞的,按照新交规车辆在经过没有红绿灯的路口时必须避让斑马线上的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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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30 15:17:29 |显示全部楼层

2015年3月25日20时37分许,张某某(男,32岁,阎良区新华街办麻张村人)驾驶陕A1K931号小轿车(事故发生时未悬挂号牌)沿人民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栎阳大厦附近时,适遇薛某(男,35岁,西飞职工)骑自行车由南向北过马路,避让中将薛某撞到,致薛某严重受伤,车辆及护栏受损,造成交通事故。
发生后交警大队值班领导和事故处理民警及时赶赴现场进行现场事故勘察和调查。当时就提取了肇事驾驶员张某某的血样,经西安有关部门鉴定排除驾驶员酒后驾驶嫌疑。对肇事时的超速已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目前鉴定结论未做出。事发第二天事故处理民警已调取相关事故视频。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对案件中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将依法处理。对案件的后续处理情况交警大队将及时给网友通报。感谢大家对交警大队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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