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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3 16:57:3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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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4 14:04:31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西安市阎良区新华路街道办事处麻张村大良组村民,1999年中航第一飞机设计研究(一飞院)院锅炉房扩建时,将储煤场、输送带以及加压、除尘等设备安装于与我们一墙之隔的院内,几年来对我们8户人家产生了很大的煤粉、噪音、废气污染,虽然也进行了一定的治理,但由于距离太近,噪音依旧,严重影响我们的休息,对我们身体和精神造成严重伤害,并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请调查解决。
2014年6月13日,我曾以书面形式向阎良区信访局上访,2014年11月12日向西安环保局阎良分局反映,阎良区环境监测站曾来检测。虽经多次催办,但直至今日,区信访局、环保阎良分局等一直没有答复,也曾向西安市环保局12369热线反映过3次,均被转到阎良环保局处理,且一直没有回复。
违法事实及信访理由: 2009年该所锅炉房未经周边居民同意,弄虚作假骗取环评报告(按照市政发〔2007〕41号文件,大良村为一类区,一飞院锅炉房却拿的是二类区的环评报告),本身就是违法建设。自扩建投产以来,每年都在进行改建、加建施工,锅炉全年每天24小时运行,使我们深受锅炉房的噪音、粉尘等的危害,已经严重威胁到我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噪音污染:该锅炉房2009年扩建时,主要有以下噪音污染:
①持续噪音污染。全年360天每天其锅炉、除尘设备、检测设备、风机、输送设备等连续二十四小时排放噪音,尤其夜晚更加明显,影响尤甚。
②频发噪音污染:1、大型输送带安装在距离我们民宅仅3米处,输送带和传动电机安装在空中,运行产生较大噪音;2、大型加压泵房(数十个大功率电机)运行等安装在距离民宅界墙仅仅10米至30米的处,每天连续工作,产生了大量噪音和震动;3、炉渣处理池上方的大型行吊、铲煤运煤的大型挖掘机等,每天工作,噪音巨大,扬尘严重。每日工作在4小时以上;4、大型铲车,尤其冬季采暖季运行频繁,噪音巨大;包括储煤时大型车辆进进出出,拉运煤渣的大型车辆等,噪音污染十分严重。5、在改建、加建如煤棚、烟道、除尘设备等,造成的噪音和粉尘污染。以上在冬季取暖季噪音污染尤其频繁和严重。
二、粉尘污染:该采暖站将大型的存煤场置于与我们一墙之隔的地方,紧邻民宅,虽有煤棚,但四处通风,也无覆盖,在取煤、堆放时以及大风天气,煤粉飞扬,对我们形成较强的粉尘污染,经治理,加装隔音幕墙和对部分棚体进行遮挡,已有改善,但仍存在污染。
据该站2012年6月份检测报告可知:噪音白天达到54分贝(在铲煤机、煤渣处理行吊、煤炭传送机未运行的情况下检测),夜间达到48分贝,频发噪音(指每天上煤时,大型挖掘机、输送带、炉渣处理时发出的噪音,每天工作约4小时)更高达7、80分贝以上。已超过国家规定的一类区标准(按照市政发〔2007〕41号文件,大良村为一类区),违反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严重影响我们的正常生活,使我们长期处于噪音和振动波的影响之下,已经严重影响我们休息,晚上难以入睡,造成我们家庭成员心悸、头痛脑胀、耳鸣、失眠、全身乏力等神经衰弱症状,特别是家有80余岁的老人,长期在噪音环境下,引发老年人耳鸣、高血压、冠心病、导致心血管系统疾病和消化系统功能紊乱。
以上所述工业污染,也违反了《民法通则》、《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侵害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使我们紧邻的8、9户人家,深受其害,蒙受了极大的精神和经济损失。希望省环保厅本着尊重法律、尊重事实、尊重公民的生存权利,深入调查,公正公平、合理合情,依法维护广大村民的基本生存权利。
请求:1、按照法律规定,拆除违法建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防治法》第61条之规定,超标排放噪音而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3、对阎良区环保局的不作为(投诉三个月没有答复)行为、西安市环保局行政不作为(对于我的举报只是简单的向阎良环保分局转办,却从不督办,致使该举报三个月没有答复)进行查处。
4、西安市环保局行政乱作为行为。中航一飞院锅炉房建设在一类区,而西安市环保局却按照二类区批复环评报告,并通过西安市环保局的验收,从而导致污染,希望对其渎职、失职行为和乱作为行为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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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5 13:54:43 |显示全部楼层
污染视同不见,邀功成绩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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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7 23:03:34 |显示全部楼层
注重细化责任分工,以健全的责任机制促工作落细落实,新华路街道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上下功夫,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标准、定流程、定考核”的“六定”原则,街道将辖区3个集贸市场,3条商业街和夜市街,14个行政村、社区以及城区24条道路纳入治污减霾网格管理范围,其中街办主要领导担任网格长,下属环保所工作人员担任网格员,同时各村、社区均配备专职网格员,每天在辖区进行巡查,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各级网格职责各有侧重,相互补充,上下联动,合力为辖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全面保障。

和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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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2 13:43:45 |显示全部楼层
如此严密的制度,如此有效的措施,镇魔不见查查一飞院锅炉房啊?与你们尽在支持,触目可及,但却熟视无睹,张嘴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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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2 18:00:48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先把飞院锅炉房的污染问题说一说,先别扯别的。
来自安卓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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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 11:30:32 |显示全部楼层
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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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9 16:25:29 |显示全部楼层
十所锅炉房距新华路街办一路之隔,相距不过1000米,你们自责如何明细,措施如何有力、制度如何严密,监管如何到位,结果怎么如此不堪一问哪?
吹牛虽然打了草稿,但风大容易闪着舌头,
环保局都屁不顶,街道办也就吹吹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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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5 20:45:50 |显示全部楼层
中航一飞院属央企,财大气粗,我一介小民,蚂蚁撼大树,不自量力。斗胆先后三、四年与其锅炉房反映,虽然采取一些措施,怎奈胎里带下的病,影响依然严重,经细查,原来他们拿着二类的环评建在一类区,这就有两种情况:一是一飞院弄虚作假,骗取环评,违法建设;二是环保局执法犯法,失职渎职。希望将违法行为曝光于光天化日之下,让人民站在公正的角度,评价一下,孰是孰非!
自去年6月份先后向阎良区信访局、阎良环保局、西安市环保局、陕西省环保局反映,均无书面答复。省市环保局都按照阎良区的说法,经检测合格。超标的挖掘机、运输车辆、煤渣处理系统、输送带等(均与村民住宅一墙之隔)却没有标准,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曝光、曝光,看看央企、执法部门无耻的嘴脸和高超的太极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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