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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6-6-22 08:28:19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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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8 16:21:24 |显示全部楼层
消防通道坚决不能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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