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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西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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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9 20:45:00 |显示全部楼层
西飞人有钱,值钱 !前两天上班走4区转盘——5区十字,头天突然出来个大哥, 第2天又1大姐, 吓死人, 都玩逆行,虽说人民路限速30,可迎面撞上后果想过吗?高高兴兴上班,安安全全回家,多好!        切忌!!!      逆行可以,走人行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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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9 21:40:00 |显示全部楼层

前几天在人民路玩3人飞车的.不就是洒后驾驶.然后把命送了.

为些大家还攻击出租车.事后证明和人家出租车没一点关系!也就是命背赶上了.

为了自己的安全.还是要遵守交规.

万一出了事.汽车赔的是钱.摩托呀.电动啊.行人呀赔上的是命啊!哪头轻哪头重.自己会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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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09-2-19 21:54:00 |显示全部楼层
生命是很脆弱地,一闭不睁就完咧,嚎!    安全第1,预防为主,遵守交规,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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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09-2-19 21:55:00 |显示全部楼层
小城镇的居民,交通意识很难转变。尤其是长期生活在这样一个相对封闭又有一点优越感和唯自行车独尊的王国里的人,一般不把机动车放在眼里,更别说什么文明交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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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9 22:32:00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行人也太不注意了,不好好走人行道,跑到车道上来,还慢悠悠的,按喇叭,他还看你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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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09-2-19 22:55:00 |显示全部楼层
咱这人安全意识淡薄,我没撞到你,是我反映灵敏,哪天遇到新手上路,1紧张把油门当刹车,那后果可想而知,俗话说:不怕1W就怕W1,为了你的家人孩子,请遵守交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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裂水無痕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9-2-19 23:30: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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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0 02:46:00 |显示全部楼层

阎良人确实不守行人交通规矩,这可能跟某大型单位的人上班习惯一样,但那只能是在上班时间且在你们的厂区道路上,行人是老大可以藐视一切。

但到了大街上,你看这帮人,简直把道路当他家炕头了。

一边是批判出租车随意调头,可大家一边仍然是逆向拦出租车或者就站在那个大路口拦车,懒得连一点路或者过马路都不愿意走。

这事要靠大家一起努力才能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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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9-2-20 13:07: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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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0 13:35: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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