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城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1381|回复: 36

我与照相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3-2 11: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如今,生活条件好了,吃饱穿暖之余,还可以有点闲兴玩玩了。有人喜欢喝酒,有人喜欢打牌,有人喜欢运动,有人喜欢旅游,五花八门,千奇百怪。

鬼使神差,我的第二爱好就喜欢上了照相。感谢现在的数码科技的发展,使得神奇的摄影,不再那么高高在上,俺也可以摸摸了。还感谢我自己从事了一辈子的工作,从柜式晶体管电子计算机开始,与电脑打了几十年的交道,使得我对数码技术不那么陌生。所以,60岁的我,数码拍摄,电脑存储,PS软件,前期后期,乃至网络交流都还勉强能够对付。这可能是我玩上照相的原因吧。

照相,往深里说才能叫摄影。按说,我连与照相都是无缘的,谁知道呢,就走到这条道上来了。年轻时,我对干这一行的人都是敬而远之的。因为他们是艺术家,起码有艺术细胞;又是有钱人,没钱是绝对玩不起的。直到现在,我仍然是一个既没有艺术细胞,又囊中羞涩的人。烧不起器材,玩不起艺术。所能玩的,也就是时间了,时间,对于我来说是充足的。所以,我可以成天捧着个相机到处转悠,胡拍乱捏。玩的就是个自我陶醉而已。

但是,到了我这个年龄,早已经没有了什么高尚的追求啊,理想什么的了。搞摄影的人里,有几句流行的话:高级的玩思想,低级的玩器材;高级的玩艺术,低级的玩技术。对于我,思想,器材,艺术,都玩不起,剩下的就是技术了。这东西伸缩性很大,可深可浅。我给我自己定了个位:以拍虫子为主。因为虫子没有思想,不需要那么深沉。我有没有艺术,它都不会小看我。虫子不在乎我用什么镜头。能把它拍清楚就是技术,好看不好看是我的事,虫子不在乎。这样的定位似乎更适合我这个人,搞了一辈子工程技术,难不成到老了再去学艺术?拿退休金过日子还奢望烧器材?至于“思想”这东西,经历过史无前例的蛮荒年代的人,提起“思想”二字就胆颤!剩下的就是技术,这倒是可以玩玩的,搞技术工作的过来人,有一个弊病,就是弄不清楚的东西,力图去搞清楚,仅此而已,能玩深点,就尽量玩深点。

照相之在于我,只是一项娱乐,玩玩而已,当不得真,兴之所至,玩个开心就好。朋友们捧我,夸我,其实我自己明白,大家看我年纪大哄我高兴而已,谢谢大家。

答谢大家,上两张前天拍的09年第一批虫片,手已经不如去年稳了,有点虚。拍砖的就免了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2 11: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卢师又去拍虫虫了,也不带我们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2 11: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在阎良公园拍的,我昨天好像见作者正在拍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2 11: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2 11: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心自己老骥伏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2 12: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纤毫毕现。微距的魅力。卢老老骥伏枥,志在千里。我们这些年轻人哪个不是看在眼里,服在心里。

为什么我们一定要请卢老出山任摄影版版主。

答案就在卢老的文章中,器材上成千上万,没完没了。这些对于咱们老百姓来说,不论是在职的还是在家的,即烧不起,也烧不完。

那么,如何安抚这一颗热爱生活的心灵?“只有讲技术,能玩深点就玩深点。”玩就玩好。

对于“思想”,我们大可不必“胆颤”,现在都什么年代了,没有人可以强迫别人的思维,我们要的“思想”只是基本的道德而已。

我们可以不够高尚,但我们也绝不低俗,不至于自己瞧不起自己的妄自菲薄。仅此而已。

不开摄影版咱不说,但既然大家都认为应该开个摄影专版,开了,咱就把它办好。

我相信,这是咱们所有爱生活,爱“照相”的朋友们共同的期望吧。

再次感谢卢老的立顶,感谢大家的支持。

=================

作品的交流是一个方面,经验和体会的交流又是一个方面,这样有图有感想的帖子,应该提倡,值得推广。

加为精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2 12: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2 17: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卢师微距照片的魅力无穷,相机后面的头远比前面的头重要。像您这样,把手中的器材用好才是真技术,希望能经常看到您的虫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血色浪漫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9-3-2 18: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2 19: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我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陕ICP备19017048号|手机版|Yanliang.com Inc. ( 陕ICP备19017048号

GMT+8, 2025-7-7 21:40 , Processed in 0.093750 second(s), 5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