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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这么说是不对的,我有一个朋友是西清的,当年西飞从大学把他们招来之后先在四小和西飞公司签了合同,然后下调令调到西清,去了之后西清又拿出合同要签,我朋友不想签,咨询人力资源部(当时还叫人事处),一个主任说,和西飞签的是大合同,和西清签的是小合同,不和西清签合同是不能上班的,作为大学生要服从公司分配,如果觉得工作不适合自己,一年后还可以参加西飞公开招聘,至于和西清签的合同是没有什么问题,这么个我朋友才和西清签的合同,一天同时签了两份合同已经是违反劳动法了(劳动法规定两份合同签署的相差时间不得少于三天),而且作为企业也并没有给劳动者声明第二份合同签署后,前一份合同立即无效,这么做也是违反劳动法的。还有就是在企业改制主辅分离的过程中法律是要求企业带资分流的,西清并非带资分流(西清现在所有资产还是归西飞的),这也是不合法的,试问到底是谁没有法律意识?我朋友和西清员工已经很可怜了,你们还在这里装法律专家,说风凉话,你们有没有良知啊?要是责任完全在西清,你想西飞还会给西清出什么方案吗?真得不知道你们这些人有何居心,想要干什么,不了解实情就不要乱讲,试想你家亲戚朋友在西清或是其他民品,你还会这么说话吗?做人有时候还是要有点良心的啊!!! 呵呵,3楼的,不删自然有不删的道理,要是违反法律,就是版主和管理员不删,网监也会删除的,你还是好好学学常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