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明应对涉法信访 各级政法部门要公开公正地处理好涉法上访,让人民群众心服口服 近日,中央对进一步规范涉法涉诉信访提出要求: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其中要求,对涉法缠访缠诉,将组织公开听证、公开答复、公开质证,保证处理公开透明。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还可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处理结果,提高信访问题终结工作的公信度。 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的有关负责人说,中央在这方面的要求有着较强的针对性。当前,我国正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大量社会矛盾纠纷以案件形式汇聚到政法机关,引起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不断增加。 “解决好这个问题,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这位负责人说,中央下发的相关意见,就是旨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工作目标,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有效规范上访秩序,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解决涉法涉诉信访成为法定职责 《瞭望》新闻周刊了解到,经过近几年集中治理,全国涉法涉诉信访量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但涉法涉诉信访总量占全国信访比例仍然较高。 据有关部门分析,涉法涉诉信访居高不下,客观上是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社会矛盾易发多发的综合反映,主观上是政法机关执法理念、执法能力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不相适应的集中表现。 具体来看,也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是社会治理方式,从行政手段转为法律手段,司法机关处理矛盾和纠纷多,上访可能性大;二是上访人利益受到侵害而得不到救助引发上访;三是上访人对有关法律、政策不理解或片面理解引发上访;四是执法工作中存在瑕疵又不及时采取弥补措施而引发上访;五是因有关部门执法错误引发上访。 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首要一点是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和办案责任,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作为一项法定职责和长期任务全力抓好。 对此,中央明确要求:解决涉法涉诉信访,各级政法机关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办案民警、法官、检察官是直接责任人,必须切实负起责任,共同解决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同时强调,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涉法涉诉上访人的合理诉求得到充分重视和及时解决。 下一步的具体要求是,对涉法涉诉信访,初信初访倒查办案人责任;重信重访倒查包案领导和办案人责任。对反复进京上访的,原办案单位和包案领导要向中央政法机关汇报。中央政法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交原办案单位处理、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交检察机关依法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对信访问题突出的地方,上级政法机关将认真审查下级政法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在队伍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