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好友

431

积分

高级会员

发表于 2010-2-8 17:07:00 |显示全部楼层

西安市热力公司供热收费细则

 

     根据市物价局市物函[2008]266号文件要求,对供热价格中各个类别的收费服务范围和价格收费标准如下:


一、采暖期(每年11月15日—次年3月15日)

(1)居民类
执行供热价格为26.5元/吉焦,折合4.8元/平方米·月。
(2)行政事业类
执行供热价格为39.2元/吉焦,折合7.1元/平方米·月。
(3)工业类
该类指工业企业中生产用汽,蒸汽作为其生产必须的动力或原料,对于企业中非生产用汽则按其他类别计算。
执行供热或供汽价格为40.7元/吉焦。
(4)经营服务类
执行供热价格为42.5元/吉焦,折合7.7元/平方米·月。
以上四类收费标准中的供热面积为建筑面积。

二、非采暖期(每年3月16日—11月14日)
所有热用户供热价格为49元/吉焦。

根据市物发[2008]255号文件精神:
热计量收费的用户,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缴费
  采暖费用=固定费用+可变费用
  固定费用=固定热价×建筑面积×50%
  可变费用=热力表读数×热价×5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好友

41万

积分

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0-2-9 22:38:00 |显示全部楼层

固定费用=固定热价×建筑面积
什么逻辑?只有中国人能想得出来、干得出来。

强烈建议饭馆、酒店、医院等效仿,不管吃不吃饭、住不住店、看不看病,只要进来一律先按体重×50%收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好友

4721

积分

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0-2-9 22:40:00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搞不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好友

76

积分

注册会员

发表于 2010-2-10 22:10:00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陕ICP备19017048号| 手机版| Yanliang.com Inc.  

Copyright © 2001-2012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陕ICP备19017048号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