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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0 07:17:00 |显示全部楼层

本网站关于对“转载腾讯论坛 阎良区某副区长的一点事”一贴进行删除的公告fficeffice" />

飞机城社区论坛的网友:

2010328日由网友shijieheping在本站(飞机城社区论坛)发出“转载腾讯论坛阎良区某副区长的一点事”一贴,经论坛决定,现已删除,主要原因如下:

1、帖子的内容中,无事实、依据的具体叙述;

2、区政府有关部门指出“帖子中所说事情与事实不符”,并申请网站删除。

敬请各位网友,在参与论坛的过程中,认真坚持“自由必须有度(以宪法为前提)、揭露但不造谣、说理但不谩骂、信息但不涉密”四大原则,珍惜并有效行使《宪法》赋予您的正当权力。

飞机城社区论坛

20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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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0-3-31 00:52:00 |显示全部楼层

对论坛管理的改进表示敬意!

但我更希望相关部门能出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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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0-3-31 08:25:00 |显示全部楼层
涉及相关部门最好有相关部门出来解释,曝光事实真相,澄清是非,以提高地方政府的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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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 15:19: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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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里孤舟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0-4-8 15:48:00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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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0-4-9 16:00:00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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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0-4-9 16:29:00 |显示全部楼层
这字体颜色楼主你自己看着不费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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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0-4-9 16:31:00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区政府的官员是上阎良论坛的,但为什么总是要潜水的?听说有的地方政府下令官员必须开通实名博客,与民交流。

希望阎良区政府的官员上论坛于民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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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0-4-9 19:52:00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阎良区政府的官员上论坛于民交流,创建和谐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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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0-4-9 23:19:00 |显示全部楼层

和谐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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