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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8 19:16:00 |显示全部楼层
区委、区政府多次通告,阎良区人民路不得竖立营业性的广告牌,但十五区航华商厦门前人民路临街处长年竖立一块面向人民路的广告牌,不但是以营利性为目的,而且是影响别的建筑整体形象,遮挡人民路与润天路的交通视线,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对人民路来之不易的美好形象造成不好影响,我们恳请有关部门能尽快拔掉此广告牌,共同按照区委和政府号召办事,维护人民路航空城主街的整体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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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8 20:10: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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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0-6-8 21:18:00 |显示全部楼层
选我当区长 这些马上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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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0-6-8 21:51:00 |显示全部楼层
阎良城区规范店铺门面牌匾在西安市是先进典型,广告牌匾也应彻底清查一下,净化我们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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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8 22:09:00 |显示全部楼层

没用的,那都是有特殊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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