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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夜卧马路两狗护主感动网友(图)
本报讯 镇江网友“激情成就梦想”(下称“激情”)本月1日凌晨驾车经过镇江中华路拆迁片区时,由于没有路灯,险些轧上了前方一名躺在路上的男子——幸亏该男子身边两条狗及时狂吠。面对深夜两条不离不弃忠心护主的狗,“激情”感慨万分,就用手机拍下了两犬护主图,并上传到镇江一热门网站上。让人意外的是,这个“男子夜卧马路,两条狗忠心护主,着实让我感动了下子(有图)”的帖子,引来了很多网友的关注和慨叹。
再通过某网友的质问,看看某些公务员是如何执法的:
1、谁规定的一天/100元的伙食费!?2、街上的流浪狗为什么不去抓而一定要去家属院里面抓家庭饲养的犬只!?3、你们抓狗的时候为什么在主人出示了狗证的情况下还要“知法犯法”!?4、北屯狗场本身就长期存在地下斗狗活动你们为什么不管理!?5、早上7点以前是允许犬只外出活动的时间,为什么在早上6点钟就要开始抓狗!?6、一天/100元的伙食费为什么不开票据!?7、西安的狗证为什么拿到阎良去还要在阎良在办一个阎良的狗证!!!!8、为什么狗证还没有到1年的审核期,狗被抓了还要提前半年在审核!?9、你们抓狗的时候 为什么不顾及身为执法人员的形象,粗鲁做事!?10、当天抓获的犬只,为什么非要等第2天才可以办理相关手续!?你们就那么缺哪每天100元的伙食费吗!?
不要逼老百姓说:四条腿和两条腿的差距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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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办证时你们曾经给我发过限养条例,我想执法部门比我们更清楚里面的内容吧,为什么你们在执法过程中没有按要求办事。还有这些打狗的人他们有执法的权利吗?国家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首先要出具相关的身份工作证明,你们是这么做的吗???其实很简单哪有正式警察去打狗的,都知道是很丢人的事情,打狗的都是协警哪有执法的权利,更拿不出什么手续。
在这里我很明确的说,我完全按照限养条例、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养狗,如果有人收我的狗,对不起我也会用法律保护我的权利和我的狗。我也建议能按国家规定养狗的朋友们,见到打狗没什么可怕的,也不用再和那些反对养狗的人去争论什么,因为我们没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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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在中国传统中一直被认为是忠诚的动物,天生厌恶狗的人很少,为什么现在这么多阎良人支持打狗,养狗的人不妨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
别的不说,我几乎每次去超市路上都能看见狗屎,看见小狗追咬小孩有7、8次以上,碰见在人来人往的马路上和小区里遛大牧羊狗的也有数十次,有时是个瘦小的猥琐男在遛,根本牵不住链子,有时是个壮硕的中年妇女,根本不牵链子,至于半夜犬吠就不计其数了,谁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还能同情养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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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住宅小区养狗的危害:
1、随处拉尿,影响区卫和市容,传染疾病(尤其是夏天),严重危害居民健康。
2、犬类(尤其是大型犬)随地乱跑,严重危及人们(尤其是儿童)的安全,为人们的安 静生活造成不必要的紧张和麻烦。
3、犬在小区内狂吠(尤其是夜间和凌晨)严重影响人们的休息。
4、目前阎良各生活小区养犬盛行,如再不抑制将严重影响人们的和谐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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