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源二期住户,紧急通知:11月11日,星期四下午2点,按照上次的约定,
到物业办公室谈小区事情。
上一次,我们一部分业主已经到物业反映了一些看法,与物业进行了沟通,说明如下:
1.关于暖气接口费、天然气初装费、闭路电视初装费执行“一价清”问题(请物业联系开发商)
按照西安市物价局的【市物发(2007)291号】文,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严格执行陕西省物价局
《关于住房销售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的通知》【陕价举发(2007)98号】和西安市物价局、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西安市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暂行规定的通知>》
【市物发(2005)196号】规定,不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暖气接口费、天然气初装费、
闭路电视初装费,必须执行“一价清”,即房价包括上述收费。时间从2007年12月1日
签订购房合同时开始。(民法规定:从知道权益受到损害,追诉期为2年,超出2年,权益丧失。)
2.物业费、水费收费不合理
蓝波湾:0.483元/每平方米;福源一期:0.483/每平方米;福源二期:0.60元/每平方米。
不知道一期和二期服务有何不同,差距这么大?
3.电梯费收费不合理
蓝波湾三期物业+电梯费:0.60元/每平方米;
福源一期:一楼:不收电梯费,二楼:25元/月,每高一层加收1元;
福源二期:一楼:35元/月,2-6楼:60元/月。
4.暖气费收费不合理
阎良区规定18元/每平方米.每采暖周期,福源二期为19.5元/每平方米.每采暖周期
自己的权益,自己若不维护,就不要指望别人维护!也不要拖累维护
自己权益的业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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