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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5 09: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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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上的公民知情权,其最重要的方面是获取行政信息,需要行政法上的信息制度予以保障。知情权、信息自由和信息公开这三者,是密切相关的;单有知情权,而没有信息公开的法律制度,知情权就会落空。对公民而言获取信息是其权利,而对政府而言提供信息则是其义务。在当今行政主导型社会中,保障公民知情权的最重要环节即是行政信息的公开或曰政务公开,对此政府理应承担最主要的信息义务。政府除了提供信息的义务外,还有管理信息、加工信息、扩散信息等义务。因此行政行为过程外相对人知情权的法律保障主要体现为行政信息公开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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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5 1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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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5 1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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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美分,你个狗草出来的,建议管理员将这畜生踢出论坛,不要让这一口一个“支那”,侮辱“人”这个神圣字眼的狗杂碎出来乱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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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5 13: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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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在外地,上论坛看的不是杀人,就是小孩失踪被杀,然后又停水,感觉阎良已经不是以前的阎良了,安静平和的小镇开始乱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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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5 14: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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