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西雅图二期商品房的房主,2009年11月办理手续购买得房子,2010年又让我们交了天然气、闭路电视的初装费。据省政府督查室了解,西安市为规范商品房收费问题,2007年12月1日出台了商品房房价“一价清”政策,规定开发商必须将工程建设中已代垫支付的天然气安装工料费、有线电视安装工料费等,一并计入销售价格,购房者在支付了购房款后,不再另行支付这些费用。2010年3月3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陕政办发[2010]29号),规定新建商品住房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及其他属于购房人所有的公共设施、设备的配套建设费用,均包含在商品房价格中,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不得向购房人另行收取。
我知道政府办公室有人专门关注阎良信息港的信息,本人也向物价局反应过该事可是至今没有答复,在这里代表西雅图的住户再次请求有关部门给予答复,希望有相关问题的住户跟帖说明自己情况。
附件附图 将付费日期,发票编号,付费住户,收费人员抹去为了是不给本人生活和物业工作人员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如有答复请跟帖,本人会定期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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