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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会员
西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机关内设机构主要职责中的一条职责:印制管理处职责。凡是属于印刷类的都应该办理相应的印刷许可证。
可是我发现没有办理此证的大有所在。比如打字复印,随便买个复印机就可以复印挣钱,何须要办理什么印刷证,那照这样的话,有此证和没此证有什么区别,为何有证的每年都要上交一定的钱,没证的依然可以挣到同样的钱,享受同样地待遇,我感觉这样不公平。我想这一现象文化局应该给一个合理的解释。有些店明明是做广告的,觉得打字复印随便买个机子就可以挣钱。于是肆无忌惮、大张旗鼓的说我这里可以复印,看到这里我真的觉得不公平,希望有关机构能够杜绝这样的行为。尤其是新世纪的那些广告店,希望你们能重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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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此证意味着每年都要缴纳一定的税,这个我们都能理解,
楼主这句话恕我不敢苟同 办理“印刷许可证”就意味着每年要缴纳一定的税? 谁规定的?收费依据是什么? 收的什么税?恐怕文化部门收的又是见不得光的”小金库“钱吧 跟前段时间曝光的工商局的乱收费一样 给自己单位搞小金库的钱吧 再说,“税"是有税务机关收取的,你文化部门凭什么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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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没有办理相应的印刷许可证的打字复印店 和已经办理了文化部门的”印刷许可证”的打字复印店 都可以经营相关的印刷复印业务 的确是不公平
某种意义上讲 也是文化部门的行政不作为
但 收费 就一定要拿出依据 否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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