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刚刚致电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得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6.8人民路重大交通事故目前正在调查取证阶段,稍后交警大队官方会及时向社会各界通报案情。并表示,今后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各界通报案情这项工作将成为一种常态,通过通报交通事故情况(案情)增强民警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重视性和积极性,推进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关于2012年6月8日晚四区转盘重大交通事故简要案情通报
2012年6月8日21时左右,在人民路四区转盘,杜某(男,42岁,家住西安市阎良区延凤小区)驾驶陕AC458S小轿车,沿人民路四区转盘由东向南行驶时,因为操作不当,误踩油门为刹车,先将由东向西骑电动自行车的王某(女,家住阎良区武屯镇杨新庄村,车上带其4岁的儿子)相撞,后又将驾驶陕AM1669号两轮摩托车由东向西行驶的从某(男,47岁,西飞公司员工)连人带车撞出数米,撞后又与许某(男,36岁,一飞院员工)驾驶的由向西东行驶的陕A0G513号小型普通客车相撞,在许车与杜车相撞时又将一自行车,(李某,女,16岁,住阎良区小良村)撞到。事故致从某重伤抢救无效死亡,王某及儿子,李某轻伤,车辆受损,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杜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于2012年6月9日被公安阎良分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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