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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看了论坛一个很火的关于国庆节该不该满街挂国旗的帖子,看了回帖的网友各抒己见,说什么都有,有说国旗神圣,不容亵渎,不不能沦为渲染节日气氛的工具的;有说市政此举违反国旗法规定,国旗法12条规定外挂的国旗应晚上收回,风雨天收回的;有说无伤大雅的;还有质疑市政一次购买如此大量国旗有没有通过政府采购法合法的招标,要求公示明细的·····众说纷纭,百花齐放,精彩之至,让我觉得咱阎良网民的素质之高,出乎我的意料,借用一个网友回帖中说的一段话:“这个帖子让我很感动,说明群众的公民意识提高了,关心公共服务的合法性、合规性、经济型。这样的公民多起来,监督政府行为,我们的社会生活会越来越好”
本来么,论坛就是一个会客厅,容许每一种声音并存,在这里,我暂且不说哪一种声音是理性的,是站得住脚的,就我今天上街转了一圈看到的景象,贴上来,让大家看看,这样子悬挂国旗,究竟是对她的尊重,还是对她的亵渎与侮辱!? 国旗不是一块普通的布,不是一般的商品,是一个国家的尊严和象征,庄严而神圣。五星红旗是无数先烈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是我们祖国的象征和标志,尊重和爱护国旗,是热爱祖国的一个具体表现。自觉维护国旗的尊严,既是我们每个中国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职责 ,国旗的尊严是不容亵渎的!我们阎良,是全国闻名的飞机城,中国的西雅图,由于供销关系来自欧美非等地的外宾云集,这样的国旗让外宾朋友看到,他们又会是一种什么想法? 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国旗都不尊敬,又何谈去爱自己的祖国? 在此, 我在这里强烈呼吁阎良区市政管理部门立即制止、纠正如此严重有损亵渎国旗尊严行为!!!
同时,请阎良区市政部门应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国旗法》的学习,,自觉爱护国旗,维护国旗的尊严,再不要让我们伟大而无比庄严的五星红旗受如此委屈!!(顺便说一句,请阎良区市政部门向社会公示此次购买国旗的政府采购招标价格,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当然,如果方便的话)
凤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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