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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5 10: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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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咸新区投资优惠政策
ayjrlkdt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西咸新区发展的若干政策》等有关精神,西咸新区开发建设享受以下优惠。 第一条 对设在西咸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的一般生产性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减按2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的外商投资生产性企业,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年到第五年减按12%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的出口企业,出口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70%以上的,当年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年度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经西咸新区认定的内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创办高新技术企业,从投产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二年。 第二条 从事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以及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五免五减半”优惠。 第三条 内外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优势产业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免征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 第四条 对投资西咸新区的资源型企业,其在陕资源开发中提取的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专项资金,准予税前扣除。 第五条 对西咸新区范围内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重点节能服务企业,暂免征收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第六条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含2年),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在以后纳税年度逐年延续抵扣。 第七条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对在西咸新区纳税并进入全国500强的民营企业,按企业实际纳税额地方留成部分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八条 对技术先进性服务外包企业和示范园区实行税收优惠,支持其加强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对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中的居民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九条 西咸新区保证落户项目建设用地。西咸新区土地供应、土地计划指标单列,土地供给量占全省的比例平均在30%左右。省政府支持西咸新区在土地利用和管理方面先行先试,在全省范围内异地划补、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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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30 18: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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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名称:阁楼酒吧
活动时间:20121101
店铺地址:润田大道壳牌加油站对面
联系电话:86888414
QQ号码:
活动力度:1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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