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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回区长信箱中回复到:“一、华美景苑小区的停车服务费是经物价局批准的(阎物发[2012]7号),小型汽车收费标准为50元/月。” 就这个问题我专门咨询过律师事务所的朋友,标准是指地下车库,立体车库等商业性的车库才可以收费。地上面积为业主的公摊面积,给业主收费本事就不对,属于违法行为。而且公然对外一次2元盈利性质的收费,到底伤害了谁的利益???
2、就“收的全区最贵的取暖费,享受的是全区最差的供暖,暖气严重不热!”一问的回复本事就是搪塞推脱。小区的业主代表是谁?谁定的的标准?暖气贵不说,烧的时间更是坑爹,时间不定基本上上午7-11点下午7-11点。难道这个时间段和收费省上和市上也有标准???
3、 就“楼道的垃圾几个月不见打扫,就这还申请省级示范社区,有点笑掉大牙的感觉!”这个问题就没有了回复和下文。 *群众能把问题发到区长信箱本事就是对区长信箱这种形式的信任,如果问题得不到下一步的解决。再一次深深伤害了普通百姓,相信各大媒体和网站会感兴趣!!!
适当的时候我们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我们剩余的一点点尊严和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