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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良区“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在千禧广场举行
2013年3月22日上午,春光明媚、满目绿色。今天是“世界水日”“水法宣传周”的第一天,阎良区节水办、水资办、泾惠局阎良站、渔政监督管理站、城乡供水管理中心、防汛办、航城水务、农村供水总站,在我区千禧广场前,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板,设立宣传站,发放宣传单、资料、法规等形式,举办了丰富多彩的节水宣传活动。今年的宣传主题:“节约保护水资源,大力建设生态文明”,宣传活动吸引过往群众驻足观看。
通过此次活动积极宣传节约用水常识,普及市民节约用水知识。大力宣传节约用水的重要性,让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节约每一滴水,关注灾情,关心灾民,在关键时刻伸出援手,奉献爱心。
同时让广大市民通过这次活动真正懂得节约用水的必要性。让节约用水的意识深入人心,营造一个节约用水、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共同维护地球家园。
【“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口号】
1.节约保护水资源,大力建设生态文明
2.合力兴水,广惠民生
3.深入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
4.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
5.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措施
6.切实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
7. 以水定需、量力而行、因水制宜、人水和谐
8.建设节水型社会,保障城乡用水安全
9.优化配置、厉行节约、有效保护
10.珍惜水、节约水、保护水
11.保障饮水安全,维护生命健康
12.合理开发利用,重在节约保护
13.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
14.加强河道管理,维护河湖健康
15.科学防御水旱灾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16.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
17.加强农村水利工作,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18.推进依法行政,促进依法治水
19. 加强科技创新,支持引领水利事业发展
20. 水利标准化工作是水利技术管理主要依据
21. 用好水利普查成果,推动水利科学发展
22.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3.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4.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5.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资料】“水法宣传周”,3月22日至28日。
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关系到国脉民运,必须依法治水、管水和用水。 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颁布,标志着中国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走上了法制轨道。目前除了已颁布的《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外,各地也先后颁布了大量的地方性法规,在中国历史上首次建立起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比较科学、配套的水法规体系。
为克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增强全民的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地运用法律手段规范各种水事活动,中国水利部从1989年开始,每年7月1日至7日为“水法宣传周”。自1993年“世界水日”诞生后,从1994年起,水利部决定“水法宣传周”从每年的“世界水日”即3月22日开始,至3月28日为止。
2013年3月22日是第二十一届“世界水日”,3月22—28 日是第二十六届“中国水周”。联合国确定2013年“世界水日”的宣传主题是“水合作”。我国纪念2013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为“节约保护水资源,大力建设生态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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