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好友

91

积分

注册会员

发表于 2013-8-18 14:31:31 |显示全部楼层
气愤的事情:消费者的权利由谁来保障?延凤路上的"汉丽轩"开门时搞得活动-买一送一很是振奋人心,消费者疯拥而至,可是开业没几天因为某种原因关门了,当再次开门时,在没有任何的纸面通知告示下送的餐劵延续截止日期时,今天打电话询问时却告知过期了,不能用了,赠劵过期不是消费者的过失,为什么要消费者买单呢?这样的餐厅还有信任度可言吗?难道消费者都是冤大头任你们这样的餐厅宰割吗?消费者的权利你们有放到眼里吗?为了保障我们消费者的权利大家互相告知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陕ICP备19017048号| 手机版| Yanliang.com Inc.  

Copyright © 2001-2012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陕ICP备19017048号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