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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4-4-20 17:21:45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家公司先后在西安、宝鸡、咸阳三地设立办事处,虚构借款用途,虚假宣传,以高额利息为诱饵招揽客户,非法募集资金合同金额共计1.07亿元。4月16日上午10时,咸阳中院在武功县公开审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非法募集资金合同金额1.07亿元
咸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陕西奥凯食品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企业处于亏损停产状态,为了融资,从2010年10月份至2012年5月底,被告人朱某强、王某峥等人通过与操盘手史某波、曾某星等人共同商议,先后在西安、宝鸡、咸阳三地设立办事处,采用集资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带客户进厂区参观并以高额利息为诱饵招揽客户,非法募集资金合同金额共计1.07亿元,其中已向客户退单合同金额 2501.688万元。奥凯公司实际共向群众非法募集资金8244.01万元。
检方认为,奥凯公司采用借款合同的形式,虚构借款用途,虚假宣传,利用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不特定多数群众的资金,致使绝大部分集资款不能返还,其非法募集所得资金均未能用于公司生产,被朱某强以各种名义支出、挥霍。
其中,朱某强系对奥凯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某峥、何某伟系奥凯公司主管人员,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史某波、曾某星、张某三人共同实施了集资诈骗行为,其行为符合构成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强长期使用假名为奥凯公司非法集资,其非法集资金额为131.9万元,张某为奥凯公司非法集资金额为167万元,这两人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庭审过程
当天的庭审,历时9个多小时,案件共涉及证人70余人,涉案合同2000余份。同时,咸阳中院通过新浪官方微博图文并貌的发布了整个庭审细节,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将整个庭审过程直观地呈现在广大网民面前,使网民们从中学习到相关法律知识。
咸阳中院官方微博警示大家,不要轻信社会中的虚假宣传,高回报率等言论,一旦发现被骗,应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庭审结束时,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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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0 18:15:53 |显示全部楼层
人心不足蛇吞象,贪得无厌中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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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0 18:56:28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阎良那些无抵押贷款、小额贷款公司也是骗子,千万别上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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