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出生于1988年的未婚女性,有意者均可留下有效联系方式。
通告细则: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年龄的未婚女性
<83年以后含83年>
2 身高在163cm左右者优先
<穿高跟鞋不高于169.5cm>
3 体重在44kg左右者优先
<不少于35kg不大于55kg>
4 只说普通话者优先
<讲话时普通话与地方话不混淆串插>
5 有稳定工作者优先
<学历不限月收入不少于799>
6 没有不良嗜好及不良记录者优先
<不与“社会”人员有联系>
7 可以由代理人或中间人(包括监护人及亲属长辈)联系
<必须本人自愿同意或授权,不得使用逼迫威胁手段>
8 一切解释权归发通告者所有
【通告即发起日有效期暂定3年,未经允许转载者将追究法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一切自负。凡对发通告者进行辱骂人身攻击或影响正常生活,将通过法律手续提起诉讼。对发布虚假信息者,一律不经考虑。个人信息请自我防范,造成个人信息泄露,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不妥或未考虑因素,则无条件修改或增加细则,不做另行通知。一切详情请关注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