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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9 21:22:28 |显示全部楼层
根法院的判决来看,投资者如果是在2008年6月2日到2010年5月11日之间买入华鑫股份(600621)并在2010年5月11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都可以参与索赔维权。2015年9月3日是诉讼截止日期,现在只剩下5个月的时间了。
2013年9月3日,华鑫股份(原“上海金陵”)发布《关于收到证监会对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华鑫股份前大股东上海仪电集团在2008年6月2日-2010年5月11日期间,多次行为构成虚假陈述,被证监会处以30万元罚款。从那一天起到2015年9月3日,投资者们获得了为期两年的索赔诉讼时效。
  据媒体此前报道,在处罚决定书公布后,已有6位投资者率先起诉仪电集团。这些案件于2014年1月21日取得和解,6位原告合计获赔近20万元,获赔比例分别是诉讼金额的100%、95%。尽管之后又有反复,但相关投资者据了解最后还是拿到了赔偿。而在首批投资者成功获赔之后,参与索赔的投资者又有增加。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去年曾报道过,法院在去年11月对第三批维权股东下达了民事判决书,判令上海仪电集团向小股东赔偿损失,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用。在上海法院网上,也有一篇11月27日发布的文章报道了华鑫股份投资者在起诉后经调解达成和解一事。
公开资料显示,2010年6月时,华鑫股份的[color=#000 !important]股东人数为9.2万,有资格向仪电集团索赔。但到目前为止,全国各地据了解只有数百名股民参与维权,这意味着有九万名股东尚未行使他们索赔的权利。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投资者参加由本报组织的索赔维权活动时,打赢官司前不用付律师费,律师只有在打赢官司后才能和投资者在赔偿款中分成。如果官司打不赢,投资者不需要支付律师费用。投资者前期唯一需要支出的,只有法院收取的诉讼费。诉讼费是根据投资者的索赔额度而定,由法院直接收取。一般来说,索赔额度在1万元以内的,诉讼费为50元。
  欲向华鑫股份或列表中其他股票索赔的投资者可与本报联系。(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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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9 21:30:48 |显示全部楼层
阎良的股民好多都是被套后就把股票扔在一边不管了,大家相互提醒,说不定真有可以索赔的人现在还不知道的,能减少些损失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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