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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2 13: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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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杭州交警书-----我们不是仇富!我们有质疑!【转自杭州网论坛】
杭州交警,ZF相关人员: . 5.7事件发生以来.我们疯狂发帖,顶帖子.是因为,我们对这件事情的广泛关注. . 为何关注?其根本.是因为我们人性的善良面,是因为我们对人生命的尊敬.是因为我们对5月8日杭州交警"5.7交通事故"通报会的疑问!是因为在通报会上,西湖交警的回答.太不能让人信服! . 所以,我们又怕,正义得不到伸张!亡灵得不到安息! 因此,我们用一切可以发出声音的合法方式,来质疑! . 但同时!我们绝不是仇富!请不要把这个大帽子扣在我们大多数人的头上.以免继续增加我们对杭州交警的不信任! . 在杭州街头,好车云集!不乏高档车交通造事.但是以往都没有引起我们网友这么广泛的关注.难道我们仇富的心理是间歇性的嘛?在杭州前段时间,黄沙车频频造事!广大市民也非常关注.请问那时候我们也是在仇恨开黄沙车的司机的富裕嘛? . 那么我们具体的阐述我们为何关注!为何愤怒的原因: 一.胡斌撞死了人. 二.胡斌撞死人后他的态度! 三.和胡斌一伙的开车人,他妈妈,在胡斌撞死人后的态度! 四.网友查到,此车之前就在市区超速,50%以内.高速超速50%以上.在市区玩过漂移.在市区被发现车辆有改装.属于屡犯. 五.5月8号的事故通报会,我们认为杭州西湖交警先做出的结论草率,不负责.这是我们最质疑的!
如: 1, 依据胡斌方,单方证词.就初步判定了,造事车当时,时速70码!可70码把人撞5米高,不符合物理学. 但这个70码刚好让胡斌超速在50%以下.对日后的公诉罪名,法院判别都起关键的作用. .
2"飙车"一词在交通法,相关条例的解释里是有的.但是当事警官却说没有此依据.又以胡斌等人的证词,为调查的初步结论:他们不是飙车,是去看电影的! 有无飙车行为,也非常影响日后的公诉罪名.法院判别! .
3胡斌是否穿越双黄线的行使,还不确定.在追问下.杭州交警的解释是,有可能是借道行使. . 而可以较直观的体现对造事方非常不利的一些问题,杭州交警称:都还没做出"初步调查结论".或者回答含糊. 如: . 1被害人是否在人行道上行走?答:"有待调查" . 2造事车辆是否经过改装?答"还有待调查." . 3是否逆向行使? 开始回答很含糊,最后答:"是的,但是,有可能是借道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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