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7日的〈西飞集团报〉前无古人,后无来着的发放到小区每个住户家里,我想大家都收到报纸了吧,其用意是借助纸媒优势宣传对退休职工住房补贴否定的合法性。这样大的动作在西飞51年历史上是首次。不就是一些退养职工要放补吗。不该给的依据文件就是了,文件也看了,没有说企业不应该给。道是〈市政发[2005]170号文件最后写到:“企业和其他事业单位可参照本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经职代会通过,报房改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不理解西飞公司还要什么文件?这样清楚的条例你执行了吗 ? 很惊奇的发现 第八条 2000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住房补贴采用一次性补贴和逐月发放相结合的办法执行。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包括基准补贴和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补贴。工龄补贴8元/年,住房基准补贴482元/平方米。 可是为什么西飞在执行的过程中只执行到88年年底参加工作的有房补?政府部门的文件在西飞就是废纸一张吗。99年参加工作的不少人,国家文件都考虑到我们,在西飞我们成了被房补遗忘的角落?坚决要求西飞相关部门给个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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