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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0 10:52:00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反映一个问题:我区开发区唐苑幼儿园没有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03年3月4日《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文件中:第10条指出: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幼儿园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该幼儿园违规收取:舞蹈班160元/学期、英语班:160元/学期,美术班240元/学期、奥尔夫班240元/学期,并且为了防止家长上告,不开具任何票据。我在想,幼儿园在园里本身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就应该办这些班,培养孩子的兴趣爱好,更好地为祖国培养人才。我估计全区其他不少幼儿园也可能存在此类问题,请有关领导能够关注此类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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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0 17:03:00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祖国的花朵被摧残。昂贵的书本费,形式大于内容,空有好看的纸张,没有精彩的内容。“爱朗”、“蒙式”教育高昂的收费能培养出如何优秀的人才?悲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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