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S信誉何在? 10月22日我在淘宝网邮购一件棉大衣,时至今日,淘宝网已经将款打到卖家账户上,可是我却连衣服的影子都没有见到。后经查询,卖家将EMS邮寄回执单传给我,原来棉衣已经于10月26日寄到阎良,而回执单收件人没有任何人签字,只有我单位的收发室的签收章。邮递员以此为借口,说已经送到了我单位,可我已经问过收发室的值班人员,人家连一个包裹都没有见过。众所周知,平时单位收各报纸、杂志之类,都是邮递员将报纸杂志放到收发室,随即拿着签收章就随便盖,怎么能以有签收章为由,包裹不见就没有任何责任了?2008年7月16日国家邮政局颁发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明文规定:要求企业按照规定建立健全严格的收寄物品验视制度,要求除信件外的包裹都必须当场验视,有收寄人签字;同时要求快递人员不得开拆、毁匿、扣留盗窃用户快件等要求。。。。。但阎良的EMS你们是怎么做的呢?包裹从11月5日我得到卖家提供的信息后至今我一直在找,可邮递员只是说送到单位了,再无任何消息,我就想不明白,你邮局有我的联系电话,为什么到货后不通知我?货没有收到,你们就一点责任都没有,光说给我查,查到今天一点信息都不给我讲,以后谁还会相信你们?EMS信誉何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