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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4 09:01:00 |显示全部楼层

今后,西安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在办理手续时将不再要求先进行体检。此前要求先体检,是为防止有病参保无病停费fficeffice" />

    凡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未达到退休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且人才服务中心等机构实行档案托管或申请登记的自由职业者、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各类人员等,可在人才服务中心参加、接续医疗保险。

    此前西安市要求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参保手续时先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主要是为了控制灵活就业人员有病参保,无病停费。过去,由于西安市医疗保险开展较早,报销范围相对其他城市更全面,因此经常有外地人钻空子。以肾透析为例,曾有很多外地肾透析病人来到西安,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医疗保险,在报销完医药费后,又停止了缴费,造成了西安市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大量流失。因此,西安市增加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要进行体检的前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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