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给西安市供电客服95598打电话了,他们责令阎良区供电局处理,今天供电局给这件事情的处理意见是: 1、本次事故不属于赔偿范围,理由是电压不稳不是他们造成的,他们没有在那天施工。我就想不明白,那天晚上整个阎良区那么大面积的电压波动,会是谁造成的?我们的电费交给了供电局,难道他们不应该给我们一个明确的解释吗?什么情况属于赔偿范围?什么情况又不属于赔偿范围?他说他没施工就没施工吗?难道是我们老百姓有能力造成电压波动吗?明显的是推脱责任,不讲道理。控制着国家资源,又糊弄百姓,什么行业作风!明显的是敷衍塞责,逃避责任!让人严重鄙视! 2、他们说我报告的时间超出了受理期限。就算从7日出事当晚算起,到昨天13日,也刚刚7天啊!怎么就超出了期限,这是红口白牙说瞎话。供电局的人连数都不识,素质太差了啊! 这样的处理意见我们没法接受,可怎么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呢?敬请朋友们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