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日报网 作者:罗洁琪 2010年04月26日07:26/ 通钢血案草草收场 原通钢总经理陈国君遇害一案虽已一审宣判,仍有很多疑点待解 在原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通钢)总经理陈国君遇害近九个月之际,他的家属终于等到了吉林省通化市中级法院的判决。 4月15日,法院一审判决:凶手纪宜刚故意伤害罪成立,被处无期徒刑。 但是,因通钢改制矛盾而起的这起血案,仍有很多疑点待解。 惟一的被告人 4月15日上午8点半,51岁的纪宜刚独自走上法院的被告席。他将为2009年7月24日的陈国君之死负责。 陈国君之死缘于因国企改制而生的一桩恶性事件。2009年7月24日上午11时左右,逾千名工人抗议通钢改制,冲击生产区,重组方民营企业建龙集团派出的新任总经理陈国君被追逐殴打。下午5时许,陈国君被打倒在地,当时气息尚存。 纪宜刚是通钢第二炼钢厂动力车间工人,1978年因盗窃被劳教三年,1982年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 法院一审判决书认定,对陈国君造成致命伤害的是纪宜刚。此前,“部分职工对陈国君进行斥责并厮打”;当日下午6时30分许,纪驾驶摩托车来到出事现场,捡起水泥砖块,对倒在地上的陈国君的头部击打数下,导致陈颅脑损伤,形成脑疝死亡。 判决书称,纪宜刚的犯罪动机是,其弟在工伤死亡后,他对通钢给付的赔偿额不满。在听到建龙控股通钢会让部分职工下岗的传言后,产生泄愤之念。 不过,据通钢内部人告知,通钢之前已经给他弟弟超额支付了21万元死亡赔偿金。纪宜刚则供述称,他听到很多工人议论说,“陈国君说他要执政了,让工人全下岗”,他只是要去大伙聚集的地方看看。 一审庭审仅持续两个多小时,上午11时左右休庭。当日法院周边的气氛异常紧张,几百名警察和武警拉起警戒线。被害人家属介绍,他们只得到三个旁听名额。陈国君的妹妹要求旁听被拒,并由警察带离现场。为陈国君家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担任代理人的律师,也被拒绝参加庭审。 悲剧因果 通钢事件是通钢改制矛盾积累四年后的激化,但突发的施暴是否有预谋或者计划,至今未能解释。 2005年入股之初,建龙集团即提出控股和掌握经营管理权的要求,但一直遭遇阻力。 通钢有上万名职工,在建龙集团入股前即经历过两次裁员。2001年分流1500多人,2005年初,3.5万名员工中有15394人下岗。导致逾万人下岗的减员增效改革,大规模地改变了“钢城”通化的原有生态。“兔死狐悲”的担忧和悲观成为通钢职工的集体情绪。 产权多元化之后,公司的控制权仍掌握在以安凤成为核心的原通钢国企的高管手中。入股的建龙集团缺乏和工人沟通的通畅渠道,一直无法消解工人对外来者的仇恨,以及对改制的误解。 经过数年博弈,吉林省政府于2009年7月22日“原则同意”建龙控股。为了安抚职工的情绪,陈国君计划在两天后,即7月24日上午,在通钢焦化厂与职工代表谈话。 令人始料不及的是,7月24日清晨,通钢工人中已经在广泛流传各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