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坦率的说,教育不公和教育腐败问题在我们国家已经成为与吏治腐败、司法腐败、医疗腐败并行的四大恶疾,人人痛恨。有一种说法,叫做白狼、黑狗、眼镜蛇,就是骂的医护、警察和教师。这不能不说,中国全体教师的悲哀,很值得教师们深层次的思考。 至于国家教育部规定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这不是教育行政部门一家有此规定,几乎所有的行业主管部门都有相似的规定。例如对公务员在职不得从事任何经营活动,离职两年内不得从事与离职前所从事工作有利害冲突的经营活动,检察官、法官离职两年内不得从事执业律师,国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离职两年内也不得从事同种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从事同种经营活动者等等,不一而足,楼主实在是井底之蛙。至于工作性质不同的苛刻规定就更不是教师所能理解的,比如节假日未经批准不得离开阎良,24小时不得关机等等。 还有跟贴人的漫天要价,就更是无知了。坦率的说,目前教师的工资略高于同等工龄的普通公务员工资,是三个普工的收入,收入应该不算低,至于说一个人工作,要让一家人有房住、有车开,过上中上等人的生活,是不是有点痴人说梦?中小学教师,只是一个初中级知识分子,并不是高级知识分子或者专家级别的知识分子,自身所从事的工作并不足以获取如此高额的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