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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8 15:21:37 |显示全部楼层

华商网讯 不到半个月的时间,西安10家投资担保类公司相继"崩盘",这让不少投资人蒙受了重大损失。据不完全统计,涉及投资人超过1000人,涉案金额高达3个多亿。是什么原因导致担保公司的“崩盘”?在西安还有多少类似的担保公司?目前他们又是一个什么样的生存状态?日前,华商网编辑进行了调查。

11月27日,华商网编辑从省工商局注册分局了解到,截至2014年11月27日,全省登记注册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有149户,非融资性担保公司371户,投资类市场主体7584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融资性担保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但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实际在为法人及自然人提供担保业务的机构。


省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我省从2012年起已暂停审批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而融资性担保公司通过省金融办审批后才可申请注册。但是这些公司会变着方式以“投资公司”的名义注册公司,然后背地里从事一些担保的业务。

近日相继出现问题的十家担保公司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问题

涉及投资人

人数

涉及金额

陕西硕邦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西斜七路

负责人携款跑路

超过300名

超过亿元

陕西金信德担保公司

太乙路

负责人被抓捕

100多名

约1000万元

陕西瑞银盛工程履约担保有限公司

朱雀大街

负责人失联

超过100人

约5000万元

陕西佰汇鑫投资有限公司

城南青松路

负责人失联

70余人

1400多万元

陕西富民达担保公司

丰登南路丰庆公园西门

资金链断裂

未知

未知

陕西日昇昌投资有限公司

龙首北路

负责人失联

未知

3574万元

陕西富久通担保有限公司

西市北路

负责人失联

300多人

总金额

5000多万元

陕西鑫多拉担保有限公司

西华门

陕西鼎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长缨东路

负责人失联

87名投资者

1500多万元

陕西鑫鼎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环城西路

资金链断裂

100多人

总金额

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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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8 15:22:18 |显示全部楼层
资金链断裂 或是其“崩盘”主因

根据华商报等媒体公开报道显示,目前发生“崩盘”的10家担保公司来看,“崩盘”的主要原因有资金链断裂、负责人携款跑路、被抓和失联。而他们的主要资金来源方式就是以高息为诱饵,吸纳投资者的注资。

据媒体公开报道资料显示和业内人士透漏,担保公司会根据投资者注资金额的多少来确定他们的收益,一般承诺给投资者年息18%-24%不等的回报,甚至会更高,收益按月支付给投资人。

  即使手续齐全 也不能保证其合法经营

另外,通过对上述十家“失联”的投资公司注册信息的查阅发现,它们几乎都是“五证齐全”,注册资金大都在3000万元和5000万元以上,均符合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条件。有业内人士透漏,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具有吸收公众存款经营资格的只有银行,而且除了一些正规的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经营范围包含理财外,担保类的市场主体经营范围并不包含理财。所以,这些担保类的公司即使符合注册登记条件,但并不能保证他们会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正常经营。

  获利方式:超出经营范围 赚取中间利息差

  此外,小编针对担保行业的获利方式也做了了解,“按照规定,不管是融资性担保公司还是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他们的合法收入来源只有收取‘担保费’,但实际上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一般都会有一些其他的收入来源,比如投资人和借款人中间的利息差。”南郊某担保公司业务员告诉华商网编辑,承担着担保角色的担保公司除了收取一定的担保费,还会抽取一部分利息,就是赚个利息差。比如投资人给注资,担保公司给投资人2分的利息,而借款人要支付给担保公司4分的利息,那么这中间2分的利息差就被担保公司抽走了,但这样的做法是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的,属于挂羊头卖狗肉。

  业内人士: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就是资金中介

  “大概是在2012年6、7月份左右,是西安担保公司数量最快的时期。那段时间,公交车上,电线杆上、三轮奔奔车,电梯里,甚至连纯净水的水桶上都有他们的广告,还有就是会有很多业务员在大街上以拦截路人给他们介绍。”雁塔区某担保公司员工说,其实很多人都分不清融资性担保公司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也搞不清楚他们之间的性质,这也就为投资留下了安全隐患。

  《全国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管理指导意见》规定,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有业内人士就直言不讳的说,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说白了就是个“中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融资,参与者利益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工商部门:投资者参与违规理财业务 损失自行承担

  据了解,针对西安市街头遍地而起的“投资”、“担保”公司,工商部门也曾多次发布过风险提示,提醒投资者要谨慎。2013年4月23日,工商部门曾经联合西安市金融办联合发出通告,要求对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再一次集中规范清理,重点是以“担保”名义进行宣传但不经营担保业务的公司,防范其以“担保”名义误导、欺骗公众和非法经营金融业务。同时要强化对本地区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管理,构建长效机制。

  通告警示:“百姓市民参与违规理财业务,不仅涉嫌违法违规,而且一旦出现风险,损失自行承担。”

  省工商局公开的文件显示,早在2012年10月26日至2012年12月,工商部门就开始对西安市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登记注册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要求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名称中只能体现一个行业,在名称中表述为“担保”字样;经营范围一般核准为诉讼保全担保、财产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工程支付担保、尾付款如约偿还担保、原材料赊购担保、设备分期付款担保、仓储监管担保等担保业务;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实收资本最低限额为货币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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