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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31 23:07:25 |显示全部楼层

近日,全市上下都在开展查处酒驾活动,然而个别驾驶人,仍然心存侥幸心理,顶风违法。5月28日,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将涉嫌危险驾驶的赵某某依法刑事拘留。
事情经过:5月21日21时许,赵某某(男,44岁,西安市临潼区徐扬人)驾驶陕A516XX号小轿车沿人民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阎良区凤凰广场时,被当晚设卡的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现场检测,赵某某涉嫌酒后驾驶,民警遂即将其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后经对赵某某抽血血醇鉴定,其血醇浓度为83.7mg/100ml,已达到醉酒标准,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将赵天祥刑事拘留.jpg webwxgetmsgimg (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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