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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 11:11:00 |显示全部楼层
茅于轼:改革后,中国的贫富差距缩小了
  茅于轼 著名经济学家
  人人都说,中国社会的收入差距已经达到危险的程度。可是如果我们检查一下近来发生的社会群体事件和突发冲突,像杨佳杀警案,瓮安动乱案,邓玉娇抗暴,唐福珍自焚案等,极少是由于收入差距引起的,多半是老百姓没处讲理,不得不走向暴力。杨佳不是因为穷才去杀人的,唐福珍更是一位有家产的企业家,他们都是一口气咽不下才诉诸暴力。如果政府愿意和百姓对话,认真接纳上访,大家放弃武力,充分交流,这些事件大部分都能避免。为了社会平稳,到底是应该抓收入差距,还是应该抓政府讲理,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看法。如果分析错误,对策也跟着错,结果是费力不讨好。
  过大的收入差距会引发治安问题,特别是穷人衣食无着,会铤而走险。但一般并不表现为官民冲突,也不会是群体事件。当前社会治安问题虽然呈现上升趋势,但并没有什么突然的变化。因为社会的流动性增加,家庭分离,商业社会言利少义,治安恶化并不出乎意料。这些分散的治安事件不会成为政治问题。现在最令人害怕的是群体的官民冲突。使政府紧张的也是这类事件的增多,而且性质越来越趋于暴力。它有可能转化成政治事件,导致社会动乱。
  为了看清收入差距所造成的社会后果,有必要深入分析收入差距的性质。现在大家衡量收入差距的指标是一个货币指标,拿钱的多少做比较。但是大家花钱最后得到的是享受,经济学中叫做效用。用享受衡量和用钱衡量有很大的区别。因为花钱得到享受,有极为明显的收益递减的现象。在钱多的时候买到的额外享受,大大低于所花的钱数,完全不跟钱的多少成正比。有钱人吃海参鱼翅,比普通人吃肉,多不了多少真正的享受;一小盅鱼翅要卖三四百元,一碟带肉的菜不过二十来元。二者相差三百多元,但是所得享受的差别可说微不足道。一碟蔬菜大约三四元钱,比肉菜便宜十几块钱,但是所得的享受远比吃肉和吃鱼翅的差别大。吃肉和吃菜在享受上的差别超过吃鱼翅和吃肉的差别,但是钱的差别却反过来,吃肉和吃鱼翅所花的钱的差别,远大于吃肉和吃蔬菜所花的钱的差别。这充分说明了钱的效用递减,钱所提供的享受递减。在低收入时,一两块钱的差别可超过高收入时几千上万的享受上的差别。一个人少了一块钱就可能挨饿。吃得饱和吃不饱的差别又远大于吃肉和吃蔬菜的差别。这一切都说明钱多的时候买到的享受很少;钱少的时候买到的享受很多。拿钱买享受,在钱多的时候是很不合算的。
  因此有人提出,现在享受上的差别可能反而比改革前小了。改革前是吃得饱吃不饱的区别,现在大家都吃饱了,区别在吃鱼翅还是吃肉菜或吃蔬菜。拿通讯来讲,改革前只有局级干部才能在家里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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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芳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0-8-29 02:25: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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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30 21:32:00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社会是:只有这样的、类似的“专家”“经济学家”......才有话语权,真正能反映民意的是无有话语权的,饱汉不知饿汉饥!

什么狗屁言论,连基本的概念都不清楚,生活水平整体提高 不等于贫富差别小!!!!!
这就是中国所谓的“经济学大师”!!!
改革几十年了,工资标准改革了吗?大家知道我们西安地区执行的工资标准依据的是哪一年制定的吗?

知道的不妨晒一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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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0 13:40:00 |显示全部楼层
把丫的嘴封上,祸国殃民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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